·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由于您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结合自己的伤情提交认定申请的,所以有些时候,可能认定过程中,发现自己还有其他受伤的部位也是因为工伤所致但是没有及时的早工伤认定申请书中提及,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补充鉴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书面申请、原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 工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能否享受工伤旧伤复发待遇,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一、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
·给予财物要求调动工作算行贿吗? 一、给予财物要求调动工作算行贿吗?算行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
·档案记录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 档案记录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或者是办理什么重要证件的时候,都会调查当事人的档案问题。如果档案中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影响有多大,几乎是一辈子的污点。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一、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不可以消除,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 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您可能对人防工程很陌生吧。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代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建设的地下建筑。在那个战争的时候人防工程也是分等级的,那么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呢?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了解一下。 一、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等级是指人民防空工程按照抗力、战时用途、平时用途、防化等方面划分的等级。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
·申请工伤认定的机构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首要步骤,但是职工受到工伤后往往不知所措,甚至都不知道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也就不可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该交哪些材料。这样会对事故的处理造成不利的影响,严重的甚至还会影响自身利益。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机构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机构有哪些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
·工伤认定书报上去了多久批下来 工伤认定书报上去了多久批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提交劳动部门,会在60内告诉你结果。 由于你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你要先搜集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考勤表、进出公司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同事证言证词等等;部分证明材料要公司提供的,你可以向...
·一、单位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
·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 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 一、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 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一、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这是合理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单位不与劳动者签...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办人字[1993]17号)“……当包工负责人是社会上的人员时,如果包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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