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会公开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会公开吗会公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信息自登记批准之日起1日后予以公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自公告之日起3日后可领取。软件作品完成后,不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就依法产生了。为了取得明确的证据,防止日后的纠纷,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权需要申请才能授予。发明专利申请:1、涉及自动化技术处理过程的发明专利申请;2、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进的发明专利申请;3、涉及测量或测计算机程序试过程的发明专利申请等。这些程序与有关产品设备、计算机或测量装置等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是可予授予专利权的。计算机程序要独立完成,独创性,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而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新颖性,创造性等。如果有一个软件系统先申请了软件著作权,可以申请专利,虽然软件著作权先申请,但是软件系统的技术核心,构想,模型等没有公开等。申请专利的话,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不会有丧失新颖性的问题,因为没有新颖性而言,只有独创性。计算机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回答是肯定的,但也是有条件的。众所周知,计算机软件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但其中有一些与硬件有关的计算机软件也可以申请专利,使保护更加充分有效。例如,应用于工业化生产的自动化设备,需要通过计算机软件加以控制,那么科研人员设计了一套新的计算机软件,使其控制精度得以提高,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效率也大为提高,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产生了良好的技术效果,这类计算机软件就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使保护更有力度。关于专利审查的规定《审查指南》中第九章“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中有这么一段话: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机执行按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对象或者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所说的对外部对象的控制或处理包括对某种外部运行过程或外部运行装置进行控制,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或者交换等;所说的对内部对象的控制或处理包括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的改进,对计算机系统内部资源的管理,对数据传输的改进等。涉及计算机程序的解决方案并不必须包含对计算机硬件的改变。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指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下面原则进行审查:(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者数学计算规则,或者程序本身,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仅由所记录的程序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限定的、不包括任何技术性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实体特征限定的计算机游戏装置等,由于其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是,如果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介质涉及其物理特性的改进,例如叠层构成、磁道间隔、材料等,则不属此列。(2)除了上述(1)所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例如在对上述游戏装置等限定的内容中既包括游戏规则,又包括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构成技术方案才是专利保护的客体。综上所述,对自己发明的计算机软件需要及时的去申请专利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后是会公开的,需要由自己主动去准备相关的材料去按照登记的程序完成需要的环节,一般在批准的第二天就有公告了。



相关内容:

·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
    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 在获得商标许可后,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商标许可公证有什么好处,可以规避什么风险?在商标交易过程中,是否有商标许可公证的需要?下面一起来了解商标许可是否一定要公证的相关知识。 一、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 在商标转让交易过程中,卖家和买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转让流程中增加了商标公证这一流程,就是需要提供商标公证书来证明商标权已经被成功转让的手续...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怎样才会被认为恶性抢注商标?
     一、相关解读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 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一、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 这是指受让人而言的,商标法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所以在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中提出这样的要求,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因为商标有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而商标所以能够作为一种财产转让,也是由于被转让的商标在社会公众中体现为一种商业信誉,或者被称为信誉财产,所以商标在更换所有人之后,受让人仍应对...


·我国规定专利权能否入股?
    我国规定专利权能否入股?可以入股,专利技术入股是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在运用专利进行出资中除了涉及专利本身的特殊性外更多的将涉及到《公司法》的领域。二、在专利技术入股的操作中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在实践中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用专利权入股的、以专利实施...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
     一、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 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的注册和申请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最近有辽宁的朋友前来询问有关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问题,那么,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呢?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申请认定辽宁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标所有人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者。 (一)申请人应当是申请...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二、转让专利权需要注意的问题1、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主要采取什么原则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主要采取什么原则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


·商标转让合同备案有必要吗?
    商标转让合同备案有必要吗?近些年来,企业了解到商标转让的便捷,纷纷采用商标转让的手段来获得商标,毕竟商标转让相对于企业直接进行商标注册来说要便捷的多,并且商标转让的成功机率一般是非常高的,反之,要是申请商标注册的话,就有一定几率不能通过,于是只能申请好几个,看到底哪个能批准下来。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相对来说,直接进行商标转让就快捷好办的多。要知道商标转让的情况在目前来说是非常常见的...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