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购买的房子产权是无效的。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二、没有产权证的问题有哪些1、首先,从国家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被允许交易的。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没有过户的房产交易。2、其次,我们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是不能贷款、也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一样也是无效的。3、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权还是原业主的。比如,假如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假如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的。三、产权证的作用有哪些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我们从正文中可知,买房只有合同的情况下,这份合同的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该房产的交易是存在极大风险的,国家不提倡这种行为。产权证作为最重要的房产证据之一,是买房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不能对于此模糊不清随意行事。



相关内容: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是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


·成都离婚房产分割手续有哪些?
    当夫妻两个人的感情走到终点,无法调解和挽回的时候,离婚不失为一种对双方都有益的解决办法。但是,两个人在婚姻进行期间所创造的属于双方的共同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些财产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就是房产,那么成都离婚房产分割手续有哪些呢?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


·房子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久?
    用房子作为抵押物在银行申请贷款的这种操作应该您都不陌生,因为实际有一多半的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除了这种做法也别无选择。但是如今的房子抵押肯定是需要有他项权证作为约束的,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的过程当中,有很多人可能都会考虑房子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久? 一、房子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久?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他项权证的期限,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


·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一、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如双方无法达成分割住房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


·房产遗嘱公证后是否还可以二次公正?
    房产遗嘱公证后是否还可以二次公正?可以进行二次公证,但再立遗嘱也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并申请撤销原有的公证书。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知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道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


·买二手房注意的质量问题有哪些
    虽然二手房的价格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低一些,但不可否认的是二手房在质量上面存在的问题其实不比新商品房少。只不过因为有人居住过一段时间,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会比较轻易的发现质量问题。那现实中买二手房注意的质量问题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二手房注意的质量问题有哪些 1、渗水漏水的问题:通称五漏一渗,是指屋面漏水、水箱漏水、楼地面漏水、上下水管道漏水、卫生洁具漏水和墙面渗水,这类问题...


·农村房屋外嫁女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外嫁女可以继承吗?农村房屋外嫁女可以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


·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查询方法是什么?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凭证。具有他项权证的房屋不得随意进行交易买卖,不得随意侵犯债权人的相关权益。房屋他项权证有着独有的编号,一般不能随意进行查询,需要向房屋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查询。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查询方法是什么?”这个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查询方法是什么?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偿标准,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所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属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本文中就将对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


·新买的房子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新买的房子,如果是全款买的,是可以做抵押贷款,贷款买的则不行。办理抵押贷款,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以下(含)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当,而此时典当房屋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那么,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房屋典当需要慎重,因为一旦没有钱赎回,房子就属于典当行了。那么,房屋典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典当的程序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出典人须持有效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由典...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判断房屋产权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