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结婚五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的?

一、结婚五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的?


结婚五年后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


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三、夫妻个人债务如何举证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


(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


由以上可知,结婚五年后,离婚,其离婚财产可以分为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后仍然属于个人,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判决,或者夫妻之间友好协商。建议结婚前做婚前财产公证,保证双方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内容:

·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属于谁?
    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属于谁?谁先提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法官首先要考量的是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成长发育,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比如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 除夫妻约定、《婚姻法》第18条及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个人财产,规定范围后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


·结婚不落户需要居住证吗
    不需要。户口迁移需要当事人要到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其次,当事人要持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所以,结婚不落户不需要居住证。《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有子女的都会涉及抚养权的划分,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是有探视权的,这一方面是为了家长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但如果不想要另一方来探视该怎么办呢,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有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三款:“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


·离婚财产漏分割的情况?
    离婚财产漏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如果是夫妻一方有转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1.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当...


·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
    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担心以后感情出现破裂,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会选择婚内约定离婚损害赔偿协议。那么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呢,成为小夫妻们需要掌握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离婚赔偿协议范本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区人民...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呢?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是对于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超生的家庭征收的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就是鼓励家庭计划生育以减少我国的人口负担。具体征收的金额由各地政府确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


·如果离婚协议书写好了怎么办?
    如果离婚协议书写好了怎么办?离婚协议书写好后,需要双方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两个人的爱,而不需要为了孩子将就自己的婚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一、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


·子女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您也看到了,在不同的家庭里面,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同的,有的高而有的却比较低,其实对于子女抚养费数额,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新的《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已失效,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