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投资公司债券风险有哪些?

投资公司债券风险有哪些?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二、如何防范投资公司债券的风险?针对利率、再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可采用分散投资的方法,购买不同期限债券、不同证券品种配合的方式;针对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另外在投资债券之前也应考虑清楚,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债券的中途转让不会给持有债券人带来好的回报;而防范信用风险、回购风险,就要求我们选择债券时一定要对公司进行调查,通过对其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公司的以往债券支付等情况,尽量避免投资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好的公司债券,在持有债券期间,应尽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以便及时做出卖出债券的抉择。综上所述,现在不少投资者会在平时理财的时候投资购买公司债券,我国一些大型公司会对外发售债券。这种投资工具收益相对高,但是也蕴藏不小风险。比如市场风险、通胀风险、利率风险及信用风险等。作为投资者,在购买债券之前就应该了解风险因素,制定合理投资策略。



相关内容:

·债权人能否起诉公司和公司股东?
    债权人能否起诉公司和公司股东?能起诉,根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法律规定合伙人债务如何承担?
    合伙人债务如何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有那种方式 一、什么是债务置换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说,新债券期限更长,收益更高。债务置换又称为债券置换或者债权置换。 债务置换主要考虑两方面原因:一是土地财政和财政收入双放缓,43号文剥离城...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怎样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


·欠条打官司能要回钱来吗
    没有欠条打官司钱能不能要回来主要看还有没有其他的证据。欠条是证明欠款事实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欠条的话,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的。如: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账单/收发货单、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短信、微信记录等,欠款产生的法律关系基础不同,证据内容会有所不同。也就说,能有其他证据佐证事实也是可以把钱要回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一、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我国《合同法》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


·隐名股东的出资属于股权还是债权?
    隐名股东的出资属于股权还是债权?隐名股东的出资是属于股权;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


·欠钱不还法院开庭不来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开庭不来怎么办?开庭被告不来应诉,会判被告输,然后将通知书寄送到被告地址。被告还不还钱的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将被告列为失信人名单。 ?1、民事纠纷的被告可以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缺席判决,属于被告放弃自己的答辩权。被告下落不明不等同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和债权以及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两位一人一半权益。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于2...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债务人去世的应该以其遗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债务人去世继承人不肯还债怎么起诉?(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可以根据借条直接起诉讨要,同时保全欠款人财产。也可以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