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众所周知,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乎着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的经济利息。也包括了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现象。所以对于违约责任这一制度是国家社会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那么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违约责任形式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违约责任形式都有哪些: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二、相关的规定
(1)违约金责任的构成:
1、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2、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2)违约金约定的无效A.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3、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紧的约定无效;
4、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3)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并罚《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条规定否定了违约金与定金的并罚。
(4)违约金过高的处理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以上是整理的关于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合同是国家对于社会、企业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更好发展,也给众多的企业个人给了一个安全的轨道。如果您对于合同法违约责任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是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它会结合相关案例给予较好的建议。



相关内容:

·没签字的旅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没签字的旅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没签字的旅游合同纠纷怎么办 1、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有法律强制性规定。 《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对签订旅游合同都做出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条例》也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并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要求。这是法律对旅行社经营的强制性规定,旅行社...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对于履约的过程中存在成本过高的或者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权属于履行合同的一方。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实践中,有一类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通常可撤销合同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包括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欺诈合同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以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为标准划分为两类:无效和可撤销。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合同无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二)胁迫合同 除损害国...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上班是否可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上班是否可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上班是可行的。劳动合同期满的; 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有没有给你下终止通知,在法律上已经视为你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合同到期不续签,对劳动合同来说即是终止劳动关系,但是此时员工继续上班的,等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公司此时应该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非吸和合同诈骗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非吸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这4种合同实际上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相对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 二、具体的合同类型包括哪些? 所 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


·撤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撤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撤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即已经完成赠与行为,因发生纠纷需要撤销赠与合同的,要注意以下时间。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赠与人发现受赠人不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要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返还赠与财产。若逾期不予起诉的...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根本违约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不能让合同实现的结果。那么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的产生多是由于合同的签订,为了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民法典就双务合同关系规定了在一些情形下是可以是使用抗辩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具体来说,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对于对方提出不合理的请求,会危害到自己的权益时,可以使用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常见分类 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有遇到签订合同但是违约的情况。对于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是需要按照合同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的,至于违约金的多少就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约定好的,那么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如果同一合同的双方互为债权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行使的一种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适用的,其适用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请往下阅读了解。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