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我们知道每个省事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在每年增长,遇到交通事故是不幸的,那么如何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懂得合理的索赔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以江苏省为例,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药费、治疗...
·交通事故能办无犯罪记录吗 能。如果不构成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交通事故检察院有不起诉决定,就可以证明尚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就没有犯罪记录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 事故发生之后,很多人都忙于处理事故,往往忽略了对事故现场的保护,这就导致日后对事故的处理不是那么顺利,毕竟在事故现场是有很多证据的。那对于当事人而言,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比较好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根据实际而定,对于轻微伤的认定有:1、皮下溢血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1)由于人体被车、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2)由于人体被碾压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皱褶、钮扣等物的硌垫,出现与硌垫物形状相似的皮下淤血印痕;(3)由于人体被轮胎碾压造成,即常见的轮胎从人体胸、腹、背部轧过后,皮肤出现轮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据如何开?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据如何开?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在我们进行辞职的时候,有很多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进行缴纳违约金,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存在疑惑。那么,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罚 如果只是违章停车,一般是会进行罚款而不进行扣分的,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在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在网上进行处理。车辆违章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车辆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江苏省统计数据 根据《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2019年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1、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 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3、 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
·大家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 您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如果发生醉驾行为,需要吊销车主的驾驶证,并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应该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但是当车主把车辆借给他人行驶,他人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又该如何判定呢?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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