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误工费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因为此类问题的处理是较为复杂的,自己与所属企业的交涉不一定有合理的结果,所以自己要进行法律的手段,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程序的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自己要注意。


相关内容: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在职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需要了解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在法律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内,职工提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才能顺利的实现,而且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一个公司工龄达1年以上,有些公司每个半年月薪增加一两百5、升职,工作地位在公司中变得原来越重要,成为核心部门核心人物,如公司的销售精英,或业务经理二、单位不按规定发工资要怎么办?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劳动仲裁裁决项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二条规定,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的...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普遍较高,因此,为了促进相关企业符合相关质量规定,吉林省实行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那么,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有什么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


·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之前我们讲过,工伤赔偿是需要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能顺利进行的,没有工伤认定的话,对于想申请工伤赔偿的职工来说是十分困难的,但有些公司却不愿意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就有些人好奇原因了,那么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一、报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


·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如何处理
    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如何处理1、从《劳动法》第91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要是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此时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并且作出了审查之后,确认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就会责令老板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给员工。2、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要是在老板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时候,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员工被刑事处罚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被刑事处罚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员工被刑事处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类型。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通信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通信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合同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对合同的书写以及法律效力有一定的了解,合同的主要作用就是互相制约双方,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而通信工程是一个关乎很多人利益的项目,更需要合同来制约,保证工程正常实施。那通信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


·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
    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 一、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 员工构成醉驾的公司可以辞退,因为醉驾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一、 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