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应有的行政处分。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后,职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主要指: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滥用职权,违反政策,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贪污、盗窃,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职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2、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有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件我们经常能见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分为好多种,其中有两种是关于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的情况,如果劳动者一方存在严重的错误,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不提前通知劳动者,且不用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无过错,则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相关内容:

·没有证人如何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通常情况下单位会负责组织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肯处理,就需要劳动者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了。这时,要向劳动保障机构提供一些资料,用来证实劳动者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范围。那么没有证人如何工伤认定?下面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没有证人如何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就是工伤,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个人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


·辞职三年如何去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员工辞职时,用人单位就会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但由于很多人对相关知识的不了解,造成部分人在辞职后为如何去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发愁。那么,辞职三年如何去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呢?为您解答。 一、辞职三年原单位能否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劳动合同续签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进行合同的续签,一般是与公司的人事部进行续签的工作。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


·个人工伤申请流程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6、有关旁证材料(如...


·眼部工伤鉴定标准,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这其中付出了无数劳动工人的辛勤劳动,但在其中不乏有许多工人应意外事故导致眼部受伤,为确保工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相关权益,我们就此将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罗列如下,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于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行政法规,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是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制定的全国性行政法规。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一、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第一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含义不同。 工程结算含义: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 工程决算含义:工程决算应称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在一些技术性或者体力型的劳动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身患职业病的情形有不少。在发现身患职业病或者遭遇了工伤事故后,职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这样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比较难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了,对此很多人提出入职一年公司没签合同是否合法,该如何索赔?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年公司不签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是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最近几年来尤其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关注比较多,因为建设工程质量涉及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安全,那么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设置了一种淘汰制度,这就意味着业绩不好的员工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实际上,公司这样的做法法律是不认可的,甚至有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上的一些规定,最高院为此也作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一、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是多少
    一般来说,劳动者在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具体来说,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是多少?可能正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比较关心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是多少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