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名义产权人反悔

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名义产权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事实,想取得房屋产权或就会很困难。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不经过你的同意就把房子卖出。借名买房合同无效。过户产生的税费。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二、怎么避免借名买房的风险虽然借名买房存在较大的风险,但是不少人还是敢于冒险,具体防范借名买房的风险的方式有: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2、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综上所述,很多夫妻在房产中还是有一点介怀的,而且有些城市也会有房产的限购政策,这时候就有人想到了借名买房,由自己出资但是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但是大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约定,避免登记购房人后悔就得不偿失了。



相关内容: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淮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淮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因为租房而产生的社会纠纷问题。其实法院在处理租房纠纷的时候,主要也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来进行解决的,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了以后,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款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款是什么?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短期时间内换不上贷款或借款,会选择用房产证抵押到银行贷款或直接抵押给借款人。但这种情况有一个特殊部分,就是农村的房屋,特别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么农村房屋的买卖或转让都有哪些条件?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我们为您一一道来。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一、农村房屋转让条件  1.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租房时通常租金都需要半年或者一年一付,很可能出现租期还没结束,但是住客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居住的情况,那么此时,租客可以选择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也就需要再和新的租客重新签订合同,也就是房屋转租合同,至于具体要如何约定,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房屋转租合同范本,以供参考。 房屋转租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 租 方(甲方)...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的?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1、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50元,涉及财产的加倍收取 证明财产继承、赠...


·新婚姻法 夫妻婚后买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不仅是感情上的关系解除,在法律上也要办理妥当相关程序,特别是处理房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上要格外的注意,婚姻法也对这两方面有详细的规定,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新婚姻法 夫妻婚后买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支付买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当然应当算夫妻共同财...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婚后的房子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那么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一方认为这是他单独所有的,并且房产证上面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注明产权性质是单独所有,那么就会成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所以,另一方如果拥有财产的所有权的话,需要及时登记上自己的名字,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2.房产证是买房的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一项证明,行为人拥...


·一、房屋买卖手续和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买卖手续和流程是怎么样的?1、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3、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分割的纠纷案例当中,有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结
    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分割的纠纷案例当中,有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写的也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该是属于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的。我国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的时候是有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婚后房产纠纷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纠纷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


·农村拆迁安置小区是小产权房吗
    农村拆迁安置小区是小产权房吗 一、农村拆迁安置小区是小产权房吗? 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