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请产假的工资待遇与请病假的工资待遇规定是不同的。请产假的,怀孕期间工资是按照底薪计算。而要是病假的话,则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诉受理 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 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有证明人的,应提供证人证言书面材料,并注明证明人姓名、住址和联系办法等内容;有实物证据的,应提供证据实物;...


·劳务合同违约金问题是什么?
    劳务合同违约金问题是什么? 一、劳务合同违约金 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3、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


·公司迟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迟发工资怎么办?是违法行为吗? 一、公司可以迟发工资吗 《劳动法》第1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的话,这更加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因此,在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不支付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怎么算?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怎么算?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按照本人的工资的基本状况以及具体的节假日的性质来进行一个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职务等级(技术等级、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二、加班工资支付标准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


·一、劳动合同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发工资?
    一、劳动合同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二、具体做...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一、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劳动仲裁开庭会有司法机关通知具体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开庭到达即可。劳动仲裁开庭五日前,应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其实对于工伤认定或者说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并不是说只有员工本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肯定用人单位也是非常关注的。尽管说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好像表面上非常不在乎,不配合员工的工伤事宜,员工个人在维权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其实是非常关注的。而且有很多劳动者甚至都不清楚,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一、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1) 职工发生工伤...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


·无锡工伤赔偿标准2023的伤残待遇有哪些?
    无锡工伤赔偿标准伤残待遇有哪些?1、生活护理费:工伤治疗结束后,生活不能自理,经过鉴定按照护理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1)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发放;(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3)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十级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4至6个月...


·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一项工程的完成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人力。尤其是复杂的工程就需要负责人投入更多的心力。但是一个工程不仅要讲究高效还需要质量的保障。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呢?想必大多数负责人都想好好学习一下。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出来了,供您参考。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即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简称4MIE.1、人员素质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


·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发生工伤的,公司或者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申请,并且有申请的时间限制,具体的认定程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期限 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向公司或员工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通知公司或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15天)向社保部门提交...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对于我们国家出台的有关工程质保金方面的政策,我们都不是很了解,工程质保金从字面意义来看是属于工程质量的保证金,那么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呢?国家法律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下面我们将在这一方面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