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一、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属于合理说法。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如何认定恶意抢注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

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商标的抢注虽然不构成侵权责任,但是商家依旧是可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若是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最后并注册成功的,便是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了。当然具备大量的证据是有必要性的,商标的维护需要平日的预防。


相关内容:

·产品专利权属公司所有还是个人所有?
    产品专利权属公司所有还是个人所有?产品专利权属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


·被无效宣告的商标有哪些
    被无效宣告的商标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例如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做什么?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做什么? (一)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 1...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将商标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在商业社会,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商业活动,双方当事人各取所需,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商标的作用。但我国对商标权转让进行了一些限制。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情况不同,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就自然人的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就只有一个身份证。而一个企业名称可以有很多个商标,并且一个商标也可以用在多个企业名称上。2、表现形式不同,商标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图形,也可以是文字,还可以是字母,而企业商业名称只能是两个或者多个汉字构成,《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


·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对于合作作品的归属权界定,一般认为,创作一个合作作品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的合意,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就将对方的作品合入自己的作品,或者对对方的作品进行一定的修改、补充后就认为是该作品的合作作者,这种情况,不仅不能成为该作品的合作作者,还侵犯了该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协议的内容有:合作方的信息、著作权的申请情况、各方的著作权的权属分配、产生收益的分配情况、...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是存在于商品中的一项具有独特性的标志,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这种商标必须要经过申请,那么您都想知道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现拟以___商标,使用于商品分类表第___类的下列商品,申请注册。 技术标准 商...


·专利无效答辩状有什么作用?
    专利无效答辩状有什么作用?在了解专利无效答辩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专利无效?专利为什么会被无效?专利无效一般是专利申请审查的过程中没有符合专利三性或者是因为专利技术与其他专利出现重复,还有是被人异议了专利,其实不管是申请的过程中还是申请已经成功的了都有可能被他人异议无效的可能。重要是如何应对专利无效,这个时候就需要做好积极的答辩了。关联文章《专利授权流程》在向专利局陈述意见时,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等都出现了百花齐放的现象。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权利保护终于提上正轨。那么,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主体是关于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所以,今天的问题就是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但出...


·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前置审查、合议审查及复审决定四个阶段。专利复议只能是专利申请人才能够申请。这四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包含相应的子流程。 二、专利申请的复议流程具体内容 1、专利复审流程的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在收到请求人提交的复审请求书后,首先会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复审请求客体、复审请求期限、复...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该如何与企业签订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该如何与企业签订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 该如何与企业签订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