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还活着,不存在继承,因为人没有死亡没有遗产产生,也就不能办理继承。父母离异后,一方如果死亡,或者两人死亡。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1、一方再婚有孩子:再婚方的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 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再婚方的遗产由你、再婚后的孩子、逝者的父母(如果到时还在的话)、再婚者的配偶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再婚后没孩子:以上遗产无遗嘱时,由你、再婚者的配偶、逝者父母(如果到时还在)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2、【无再婚证件 财产怎么继承】:就是再婚没领结婚证吗?没领结婚证,要涉及再婚者的遗产划分、再婚配偶的继承权。(1)无证的“再婚”:逝者的遗产包括再婚前的全部财产 “再婚”后在她名下的所有财产。(2)遗产继承:再婚后有孩子的,没证孩子也有继承权。但再婚的配偶无继承权。遗产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遗嘱由你和再婚的孩子、逝者父母(如果到时还在)共同继承。3、 【怎样继承全部财产 随便写的财产归我的纸张有效么.】:随便写张纸如果不符合《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条件,肯定无效。建议:让他们留下公证遗嘱,也可以现在就将动产赠与你、不动产过户到你名下,这是最保险的办法。离婚后作为孩子自己拥有未来的继承权,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的申诉,从而积极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有关的问题处理需要自己合理的准备有关的资料,因为时间的关系,自己的父母的财产的继承需要有关的程序的操作。



相关内容:

·第一继承权的范围内都包括了哪些人
    第一继承权的范围内都包括了哪些人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二、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


·遗产过户给孙子应该怎样办理
    遗产过户给孙子应该怎样办理如果要留,可以适用遗赠。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订立的遗嘱在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内提的是,这几种遗嘱方式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所以,爷爷想要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在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


·法律规定继承是否为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继承是否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踪人被宣告死亡的,继承开始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抚恤金、...


·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有的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了丈夫死亡的情况,此时女方毕竟是有两个人,因此就想要多分得遗产,这样日后孩子出生也不至于没有钱养活。那么实践中,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


·一方重婚生子有继承权吗
    一方重婚生子有继承权吗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而,作为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因此,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却不一定就是一方一半,这还要视子女的多少来具体分配。因为除了子女还可能有其他继承人。二、继承的相关规...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立遗嘱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


·一、遗产继承证明书怎么写?
    一、遗产继承证明书怎么写? 遗产继承证明书 证明我村村民某某某(继承人爷爷)(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遗产有某银行存折一个,账号为……。 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某某某(继承人奶奶)(身份证号……);儿子某某某(继承人爸爸)(身份证号……)。 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孙子某某某(继承人)(身份证号……)。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特此证明。 某某县某某乡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章) ...


·离婚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离婚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离婚了死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死者的子女和父母,如果再婚的,现任配偶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遗产后再婚,对所继承遗产是否具有处分权?
    据《民法典》第1157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另一方均具有再婚的权利。原因在于,自然人死亡的,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其他人与其的身份关系也告终止。因此,夫妻关系随着一方的死亡也就消灭了,在世一方有权再婚,与其他人缔结新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自主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在世的配偶一方无论是否再婚,都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