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一般员工签订的合同都有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当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如果员工选择不续签的话,那么这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至于具体的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三、可能出现的问题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以上是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在您出现“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这样的疑问时,能为您提供指导性的建议,如果您面临的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可以在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或者拨打网站的咨询热线。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就自动终止,但也有例外的情形,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1、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虽然也必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但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 1、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 在传统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提出要约和接受要约,并最终缔结合同。而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均是通过电子数据的传递来完成的,一方电子数据的发出(...


·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现在的大学生还有上班族都会腾出空余的时间做兼职,兼职不仅可以收获一笔金额,还可以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工作能力。虽然并不是一份全职的工作,但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做兼职的时候能够签订一份兼职合同最为保险。那么,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专业解答。一、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1、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


·合同纠纷怎么认定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怎么认定违约责任? (一)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合同法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


·供货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供货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可能会发现还有需要补充或者变更的内容,可以拟定合同的补充协议,那么补充协议怎么写呢?供货合同补充协议又该如何规范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供货合同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 供货合同补充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xxxxxx的情况,经甲...


·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双方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撤资的时间、撤资的财产分配约定、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 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退伙人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
    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 实际交易中,合同在签订后,无法继续履行是很常见的事情,面对这种继续履行就会给自己带来损失的情况,交易双方一般都会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除合同,那么,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一、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存在的,《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时,赠与合同无效,在我国法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框架下,处分物的所有权又复归权利人;但买卖合同场合,买受人未支付价款且为善意时,处分物并不复归权利人,而是归买受人所有。权利人因此所受损失只能通过...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办发1993211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问题的复函》第一条明确说明:“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的,能否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接受监督的问题,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制工人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的规定,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