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根据婚姻法规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抚养权问题,有关的部门会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只要有关的当事人进行合理的处置就可以,但是具体的问题分析因为自己所处于的案件的复杂性就会导致利益的保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自己要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出现问题。



相关内容:

·双方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现在我国有一些农村地区,其实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就办了结婚仪式而已,可能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根本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纪。结婚的时候没有领结婚证,自然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说白了也就是分开。如果有小孩的话,确切的来说属于未婚生子,但是当事人在分开的时候,估计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


·一、离婚后赔偿问题还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赔偿问题还可以起诉吗?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后子女一般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而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因为夫妻离婚而被分割。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抚养权在我国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一项抚养的权利。我的现实生活中,这项权利通常会随着你婚。事件的发展而发生一定的变化。有时候离婚的话,女方不要抚养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抚养权,他并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它也是一种义务。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不要抚养权,这种行为是不...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


·在什么情形下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在什么情形下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具备包括婚姻关系在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婚姻关系也当然的随死亡而终止。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在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即告终止;在配偶一方被宣...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的原因总是各种各样的,有可能是男方起诉离婚,也有可能是女方起诉离婚。其实不管哪一方起诉离婚,程序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女方怎么起诉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


·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一般而言,在什么情况下收取社会抚养费呢?不符合法律规定,超生多的生儿育女从而会被行政机关强制性的收取超生费用。所以说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强制性及补偿性收费。那么对于江西省的抚养费具体的标准是如何的,也就是说2017年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由我们年糕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 1、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该法最大的变化就是一对夫妇提倡生...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年婚姻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证明何为婚前个人财产比较有效的方式有...


·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未婚生子其实对自己、对孩子来说都是比较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如果说孩子生下来以后,作为孩子的父亲又不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对于孩子的母亲来说就是不公平的,而且男方这么做其实也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起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


·全职太太离婚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全职太太离婚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全职太太离婚一般是可以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我国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的,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2、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3、哪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妇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抚养自己亲子的义务。同时,非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