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浙江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浙江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 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四)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七)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浙江省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是完全按照国家出台的最新减刑假释文件执行的。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对于重大立功的表现,依然是有着最大机会去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的。而且在狱中服牢役的时候,改造的态度积极也是作为最重要的一点。


相关内容: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一、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累犯是不能判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1、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


·假释期间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中案件因为又区分为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不同审理阶段的期限要求也存在差异。那其中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审法院将案件移送二审法院(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


·盗窃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限于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


·未成年人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又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同。而其中一部分未成年人是可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的,那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其作出处罚。不过这个未成年人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


·犯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可以分为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在不同的犯罪形态下,作出的认定不一样,与此同时对行为人的量刑处罚也有所差异。那其中犯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如何处罚犯罪未遂。各国有不减主义、必减主义和得减主义之分。不减主义,即不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因为未遂犯的主观恶性和既遂犯并无区别。必减主义,即必须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盗窃罪自首以后多久会被判刑?
    审理刑事犯罪需要一系列程序,这需要很长的时间,如公安机关需要立案侦查、检察官起诉等,但是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则需要的时间相对较短,那么盗窃罪自首以后多久会被判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自首以后多久会被判刑 判刑的时间要根据司法审判的程序来看,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和量刑标准作了一些修改,...


·刑事自诉需要起诉书吗
    刑事自诉需要起诉书吗 一、刑事自诉需要起诉书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人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的,如果提交起诉书有困难的,法院会对起诉请求进行记录,并且要起诉人签名。提起刑事自诉,不仅需要起诉书还需要提供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证据等,一般包括以下材料: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 3、证明被告身份的材...


·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保险诈骗罪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或者被保险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行为是指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合同规定的年龄、期限,应当承担支付保险费责任的行为。保险制度是保证经济生活的稳定和特定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犯罪的对象是保险金。保险金又称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知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道刑人一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容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执行期限不得超过1年。二、拘役算...


·拐卖儿童判以死刑的情况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判以死刑的情况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