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 一、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的内容就是关于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合同赔偿的计算标准,在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向该单位提出赔偿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金的主张。在文中也讲到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若是合法解除的情形,是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的。



相关内容:

·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后才能起诉吗?
    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后才能起诉吗?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后才能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 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办法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办法的条件有哪些?(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


·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吗
    任何的交易买卖,我们都习惯建立在合同之上,因为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经济纠纷出现,这对于各自来说都是一种保障吧。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正常执行,有些单位会因为一些原因想单方面解除合同,这时合同的条款就不能继续进行了。那么我们现在来看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需要什么条件?一、解除合同的性质:民法典规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内容一定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制定,如果有涉及到其他人利益的条款,那合同是无效的。当合...


·一、出租人的解除合同的权力在哪些情形下受法律保护?
    一、出租人的解除合同的权力在哪些情形下受法律保护?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


·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主动和别动离职流程补偿金一样吗
    一、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


·合同滞纳金最高是多少
    合同滞纳金最高是多少?一、合同滞纳金最高是多少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二、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能否视为违约金滞纳金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该义务又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行时,由执行机关按照义务人拖延的期限,按日课...


·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
    在经济往来中,买卖双方签好合同,会在里面规定好付款提货日期及合同期限等。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合同双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承诺。可是现在有的人缺乏信用,等合同到期的时候还没有履行。那么,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现在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 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等于当事人不承担责任。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则,要遵循公平公正等五个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为了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我们会对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合同订立阶段 (一)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1、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可能有居间人承担,也要可能是合同的当事人自己承担。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是一种违约责任,同时,该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可以参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对于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依照居间人过错的大小、以及该过错对于损害发生的...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针对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这要分三种情况: 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纯获益的合同。纯获益行为就是无需支付对价而获得利益的行为。典型的有:无条件的赠与、免除债务等。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与他人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反之则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