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1)、提交材料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更经营范围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2)、办理依据:

法律依据:《公司法》

直接去工商部门,领取《变更营业执照登记表》,将变更事项列明,带上所有的相关证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的章子、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私章、股东同意变更事项的申明等.

办理时间:5--10个工作日;50元。

增加经营项目内容,需要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内容、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二、办理变更程序:

1、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2、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三、变更登记收费:

登记费:每户每次收十元。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要遵守一定的程序,首先是要先申请,申请时要提供以上资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之后要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查,审查成功后,才被允许发通知书,另外在变更申请时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



相关内容: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认定属于加班,但加班也分为了主动加班和单位安排加班。很多时候,单位安排加班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么要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


·员工入职协议书法律范文是怎样的
    当你成功应聘一家公司成为这家公司的员工,在入职时需要交一份入职协议书,其实此时你和用人单位还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因为你们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其实入职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员工入职协议书法律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入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


·实践中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要是劳动者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还搞不清楚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因为只有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作出的认定结果,才能得到承认、认可。其余的只能说是白花费了时间,也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吧。 一、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


·没工作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个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申请表、管理中心评估、核实购房合同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要如何证明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要如何证明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 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必需要签订的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必需要签订的,只要两个人一签订,那两个人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合法的保护,那么2018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呢?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在两个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也主要针对员工的入职、离职、日常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控制,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招投标程序是怎么一回事?
    工程招投标程序是怎么一回事?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念及类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单方面阐述自己的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向多数特定或不特定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等承包人发出邀约邀请,被邀请人向发包人发出邀约,进而由发包人从中择优选出交易对象并作出承诺的行为。 根据邀请方式和被邀请人是否特定,将之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一、合同到期公司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合同到期公司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即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后除非单位同意维持或者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员工拒绝的情形外,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1、公司辞退是需要补偿的,合同到期也是需要补偿的。从08年...


·劳动关系成立时间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成立时间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二、单位不确认劳动关系怎么办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在应诉过程中都会否认和劳动者存在...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按该规定行使解除合同权,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满30天生效。从第31天起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二、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什么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


·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员工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都会由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赔偿。获得赔偿的前提是该员工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用人单位并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