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有哪些处罚?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有哪些处罚?即使是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义务,但却总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尽管他们有相应的抚养条件,但却拒绝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这就会触犯相关法律,那么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有哪些处罚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有哪些处罚? 违反抚养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
·夫妻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结束的,抚养义务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法定上的义务。这种规定是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成长,是极其必要的。那在离婚之后,是否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可以,是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我们在此为你解答夫妻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的问题。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可以的特殊情况 1、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定是什么?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定是什么?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定是什么?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民法典》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会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但此时有的人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选择隐瞒或转移财产。而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在离婚之后是否还能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呢?而要求分割有没有时间限制?关于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具体时效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时效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
·遗弃女婴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过去时代人们重男轻女,男女地位严重的不平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今社会已经处于一个男女平等的地位,但是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某些人身上仍然根深蒂固,孩子生下来,如果是女孩会直接将孩子进行遗弃。其实在我国遗弃女婴也是构成犯罪的,下面我们将针对遗弃女婴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 问题和离婚一样需要遵循法规来决定哪一方抚养子女,子女归属判定因素有子女年龄、子女意愿和夫妻双方各方面的能力。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也可协商,若有能力但拒不执行的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有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起诉离婚被告不去开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去开庭怎么办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就算离婚后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跟谁住在一起并不影响监护权的改变。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再对孩子享有监护权:(一) 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监护权随之丧失。(二)丧失监护能力。我们说对孩子监护是因为孩子成长不完全,需要父母的督导,前提必须是父母有完全行为能力,足够负担对孩子的监护,否则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谁主张?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谁主张?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1、主张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我们都知道,子女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在未与自己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不履行法...
·一、南昌乡下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南昌乡下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南昌居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时候知道要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但此时往往容易忽略孩子监护权问题。作为孩子的父母,即使在离婚的情况下,监护权也是不会灭失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分不清楚抚养权和监护权。那究竟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 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一)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