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的原则有哪些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的原则有哪些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生效的合同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合同也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之一。那么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关于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以及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什么是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4、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变更的原则。
1、合同变更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 1 )协商一致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2 )法定事由原则。即当事人单方依法变更合同的原则。他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主要是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去公平等情况,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基于此,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或者行使合同变更权,请求法院或者总裁机构裁判变更合同。
2 、合同变更的限制条件。
合同变更还要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限制条件主要有:
( 1 )禁止单方擅自或者任意变更合同,滥用合同自由,破坏合同约束力。
( 2 )合同变更后有生效的特殊形式约定的,应办理相应的合同批准、登记或公证手续,满足各方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
( 3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约定明确、清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4 )限制合同变更的情形,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其主体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主张或请求合同变更。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生效的合同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合同也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之一。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的原则以及变更中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相关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为合同生效时间,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合同的生效时间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成立的合同...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 1、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


·合同的当事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在交易中,法律对合同的主体也是有要求的,并且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它的主体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并不是所有的主体都有资格签合同。那么,在我国,合同的当事人究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而在法律上,作为未成年人其有权利与他人订立合同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合同的当事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1、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


·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一、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形式可以书面、口头或其它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是生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在合同的分类中,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之分,单务合同的当事人只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不存在对等关系。比较典型的是赠与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为您重点讲解下。 一、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单务合同不适用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
    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地点 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买卖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确定,不能...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者在刚入职的时候,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与之约定一个试用期。而此时相对的,也就会签订试用期合同,而待劳动者转正之后才会具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目前的法律环境,已经不允许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买卖交易的经济行为,书面合同的签订更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共同遵守,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合法有效的合同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个范本,来了解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


·合同管理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对于所有企业单位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合同从制定到履行完毕,这一整个过程都需要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因此关于合同管理事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合同管理控制程序具体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 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


·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对于刑事犯罪行为,不是说任何时候都是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追诉期,也即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那是不是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追诉期呢?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追诉期又可以叫做追诉时效,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该案己报案...


·一、合同被出租人强行解除继续履行的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被出租人强行解除继续履行的依据是什么是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二、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