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什么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据交换的范围不宜过宽。对证据交换范围应界定为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任意扩大范围,会人为地影响工作效率。对于需要交换的证据,原则上是由当事人自行取得并提交给法庭的涉及案件事实的所有证据,但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制。下列证据就不宜进行交换;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商业秘密,离婚案件当事人要求予以保密的。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人证言,委托的鉴定报告,不宜进行交换。对于内容重复或与本案无关的证据。证据交换应限于实体上的证据,即属于诉讼主体,用于支持或反诉诉讼请求的一切事实证据,程序上的证据不需交换。2、证据交换的主体。证据交换主体包括主持者和参入者。主持证据交换的应是案件的主审法官,并由书记员配合。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合议庭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主审法官熟悉交换的证据,掌握双方争执的焦点,为驾驭庭审作好准备。证据交换的参与者应是当事人和其诉讼代理人。法官的基本作用在于督促、协助双方当事人完成争议的整理和证据的交换,法官不容许也不可能全面直接地调查核实双方的证据材料,认定双方主张谁对谁错。《证据规定》第39条第2款规定: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3、证据交换的时间。对于证据交换时间,《证据规定》第38条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因此,证据交换一般应在答辩期就其辩称理由已相应地收集了证据,法院在其递交答辩状时可向其举证情况给予举证指导,确定交换证据时间,使当事人及时进行证据交换或有充分时间收集提供证据,以减少开庭次数。4、防止当事人有意不举证或不交换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有的当事人在接到证据交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有意不参加,能举证而不举证,或有意将自己掌握的证据不提供交换,意图在庭审中搞突然袭击。二、故意交换伪证的处理。当事人有意将伪造的证据进行交换,不仅给对方造成诉讼假象,而且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经查实系伪证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及时追究伪证者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证据的正常交换。在进行一切判决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交证据,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犯罪人员的犯罪事实,就能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判决处理。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是伪造证据,就可能给他人或者是法律判决造成不明因素,对此收集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内容:

·怎样才能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起诉,如果对其不满,法律规定其救济途径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那究竟怎样才能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交通事故复核以一次为限,鉴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复核的时候要慎之又慎,那具体申请交通事故复核要注意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样才能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


·肇事逃逸 交强险赔偿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购买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因为车辆的增多以及一些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也造成了一些交通问题,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是不负责热的行为,同时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当交通肇事逃逸 交强险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 1、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


·车损险如何理赔,车损险理赔是怎样的
    车损险如何理赔,车损险理赔是怎样的一、车损险如何理赔 1、赔偿项目: 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非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


·物业要求交装修保证金合法吗
    物业要求交装修保证金合法吗当业主有装修需求时,物业公司一般会要求装修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比如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要求(该法案已于2004年9月23日废止),居民和装修者在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缴纳装修保证金是约束业主装修行为的一种手段,当装修公司出现违规装修时,物业公司一般会暂扣部分保证金。在法律上,这...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是要向法院申请的,那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1、如果只有交强险,则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一、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1、新车第一次投保,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主要有驾驶人的性别和年龄、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行驶区域等方面。根据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驾驶人的年龄、是否新手以及车辆常由一人驾驶还是两人驾驶是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年纪稍大的驾驶员付保费往往比年轻人要少。年轻男性司机付保费也比年轻女性要高;不同型号年份的汽车都有不同的风险数值,汽车价值越高或越...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电动车是一种以电为动力的代步工具,因为使用方便,同时也不需要取得驾驶资格,因而从电动车推出之后就一下的风靡了全国。但现在,城市道路中出现电动车闯红灯的情况也不少,那要是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责任由交警部门划分:(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在物流运输行业中,车辆挂靠是很常见的。通常企业在没有属于自己单位车辆的时候,会租赁个人车辆,将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进行运营。此时,挂靠车辆和车主直接就形成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下面,我们一切来了解一下挂靠车辆之间所形成的法律问题。 1、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的关系问题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的,必须要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方能进行道路客运或货运经...


·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般来说,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总会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明确伤残等级,受伤人员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受伤情况不严重的话,司法鉴定机构会在七天内出具鉴定书。那么,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


·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由于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不管是自己的过失还是无过失,可能自己一不注意就卷入了一场交通事故,经受无妄之灾,而交通事故除非是非常小的摩擦,一般都是尽早让律师介入比较好。假如在随州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呢? 一、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如果你不知晓法律也不委托专业律师在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不服,专业律师会帮您在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那您将...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如下: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