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么样才能宣布破产 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依法由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4、破产企业的全面...
·破产清算后剩余债务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一)清点、保管企业财产; &n...
·哪些债权是企业破产债权 哪些债权是企业破产债权 一、哪些债权是企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债权属于破产企业对外拥有的债权,具体来说,哪些债权是企业破产债权呢?企业破产债权首先属于是破产企业的财产范畴,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而得到满足的债权,它包括以下这些基本的构成条件: (一)破产债权必须首先是一种债权。破产债权是破产债权人享有的一种请求权。但破产债权不同于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人行使的请求权,债务人既可以表现为作出一定行为,又可以表...
·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破产后该如何分配财产? 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破产后该如何分配财产?有限公司是指由15个以下的股东投资组成的公司,经营不善的公司如果申请破产,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且必须偿还拖欠的债务,那么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破产后该如何分配财产?就让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有限公司破产条件 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
·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什么? 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什么? 一、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什么? 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 企业一般都是在经营不善的时候,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时候,面临破产,到了这种尴尬的境地,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结果不够支付员工工资是很正常的情况,那么这时候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员工工资将优先支付。 即公司财产变卖之后,优先支付员工工资...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无法清算怎么办 公司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对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
·一、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如何清算? 一、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如何清算?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工资收入证明来计算,也可以提交农民工的工资条,来作为证据认定处理。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误工费赔偿的,需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工资待遇来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
·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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