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清远主要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清远主要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一、清远主要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现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可以参考《民法典》出台之前的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到目前为止,除了特殊地区的政策之外,通用的处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方法有两个:

1、续期,缴费,延长土地期限

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通过补交拆迁,获取补偿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根据房屋的破损和质量情况以及政府统一规划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统一拆迁或因市政规划,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做出相应补偿。无论是哪种方式,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业主而言,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归宿。

这里也提醒购房者或者土地接盘者,在购买时,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

1、开发商的项目建造周期过长

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开始计算的,如果项目体量过大,从房产规划、开发、销售到最终的交房,快则两三年,慢则五六年,甚至更长,有的项目还是分多期开发的项目,越靠后开发,土地所剩的年限越短。

房子最终到达购房者手中,原本的70年、50年或者40年产权年限便随之大大的“缩水”。

2、资金短缺,土地闲置

购房时,如果遇到了一个资金实力不足的开发商,也是令人担忧的。因为资金链条的不完善,资金的跟不上,不仅耽误了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的开发,一些还未开发的地块更是会被搁置起来,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真正开发建成后,土地使用年限便大打折扣。

3、多次转让,浪费年限

一块地块可能会在开发商之间的转让,以及房屋建成之后在买家之间的转让,都会造成最后一个接盘的人手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越来越短。

在我国相关的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相关的房屋所有者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续交这类相关的费用。继续使用相关的土地,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房屋的所有者按照这类规定,到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办理。


相关内容: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


·开发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我们在买房之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是必须要有的。但是有些时候你又确实会拿不到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又是因为什么理由呢,开发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团成员的、林地及法律...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民不能私自占用土地,但可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是获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最常见的方式。为了能规范的开展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活动,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以规范交易者的交易活动。那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具体的规定如下所示。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政府有一些较大的市政工程在开展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必须征用农村的土地,因此各省市在对农村建设用地发放补偿标准的时候,要制定出一套详细的补偿方案,在经过审核以后,具体的开始对补偿金额向当地的公民发放。涉及到农村建设用地的话,各方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一、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2018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由土地补偿费、...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二)发布征用...


·陕西修路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多少?
    陕西修路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多少?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为依据,补偿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质量据实结算。征迁费用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拨付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征地补偿费(含土...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城关镇;八里镇(高城寨村、小山村、照世坡村);城川镇(红旗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0375元/亩;旱地:483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川镇(甘河村、杨庄村、靳寺村、城马村、吴庙村、咀头村、冯局村、高湾村、大寨村);威戎镇;八里镇(阎庙村、郭罗村、红林村、靳坪村、大路村、关...


·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
    一、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宅基地是可以更名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更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随着土地确权,以及“一户一宅”的政策实施,宅基地更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更名双方年满18周岁 这一条很容易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18 周岁后为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所以更名双方必须为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决定和行为负责。2、更名双方必须为同一村集体的村民 这里需要具体解释一下,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


·农户死亡后其土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农户死亡后其土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1、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2、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永远是广大群众的大事,其影响十分深远,需要被征地群众反复斟酌。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重庆征地补偿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


·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 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国家的各项建设正在大张旗鼓的进行,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征地造成了土地的减少,也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就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在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但是一旦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呢?失地农民在面对着不公的征地补偿时要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在拆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