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

与倒车的车辆发生碰撞按一般的简易处理程序都由倒车车主负全责,但并不是绝对的。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还应该根据倒车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交警应进行现场勘验,只有受理案件的交警在经过检验后才能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责任认定。所以说,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具体情况来进行责任的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1、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2、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综上所述,在交通安全过程中,醉驾行驶是个很严重的事件,如果被交警抓住那么将严惩不待;对于有些人为了躲避交警,在醉驾时发现交警就会赶紧躲避,以避免被交警抓到,但是对于这种行为则是在醉驾的基础上罪加一等,更要严厉处分。


相关内容: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或者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赁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一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比例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比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比例规定是主要责任主要是负担70%的责任,而次要责任是属于30%。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目前,可以了解...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理做出来怎样的规定呢?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缺乏,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你具体说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一、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仍为劳动关系,公司仍应缴纳社保。如果不购买社保,存在被社保机构追缴滞纳金或罚款的风险。 1. 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为劳动关系。 首先,公司在中国合法设立,具备营业执照;员工已经满18岁,双方都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其次,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适...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


·一、交通事故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多少钱?1、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2、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3、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5、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需要根据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缘由以及造成当时事故发生的缘由来判断。一、交警判断的标准:1.如果因为一方的不当行为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则由破坏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2.如果一方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没有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3.如果双方均有条件向交管部门报案,但均没有及时报案导致事故责任无...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办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办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调解的时间。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立通事故致死的...


·公安机关扣押的行贿车辆会被没收吗?
    一、公安机关扣押的行贿车辆会被没收吗? 公安机关扣押的行贿车辆有可能会被没收,具体是否会被扣押,需要结合以下条款确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些情况下是可以认定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那之后交通事故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就还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但汽车火险可以在增加...


·共同财产汽车卖了分配是平均分吗?
    共同财产汽车卖了分配是平均分吗?车辆其实和其他财产一样,如何分割都要分情况。车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车辆和其他财产一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保留着男方置办房屋和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后,娶女方进门,婚后女方也多是在家操持家务,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一旦离婚,势必造成女方生活困难,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子女及女方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