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融资后员工发钱么,工资会进行调整吗?

公司融资后员工发钱么,工资会进行调整吗?公司融资后员工是否发钱是否对工资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方针所规定的,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年度调整是公司层面的,有时候是普调,有时候是调整一部分,根据公司的生产效益、赢利税收及员工的年度表现,给予5%-30%不等的调整。二、员工加薪的几种形式1、转正加薪:员工入职时,试用期的薪资一般至少为转正薪资的80%,根据岗位重要性、试用期长短分为80%、90%二档;当然也有业务类、技术类等特殊岗位,入职时只约定试用期薪资的。那么员工转正时,根据试用期考察和小结,对其试用期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是试用终止、延长试用期还是如期转正;如期转正时分二种情形,一种是正常转正,按入职时约定的转正薪资确定;而另一种未确定转正薪资的也分二种情形,一种是约定了转正薪资的上下限,根据试用期表现及岗位匹配度,结合其上级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定薪,另一种未确定,根据试用期表现及岗位匹配度、市场行情、本人期望值,结合其上级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定薪。当然不确定转正薪资是有较大风险,如果因此而造成人员流失也是得不偿失,所以要谨慎选择,只针对极少数特殊岗位。2、升职加薪:升职的人员一般会有薪酬的调整,最少岗位工资是可以调整的了。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对升职的人员有三个月的升职考察期,这个考察不但要象试用期考察一样写书面小结、领导推荐,还需要做部门内上下级、平行部门、本人、客户(不与外在客户接触者,可根据生产流水线上下流程部门或对口部门)的360度评价。考察的三个月内薪资不调整,如果确实表现优秀、考察合格,那么不但三个月后给予加薪,而且还会补加这三个月的差额部分。3、特殊加薪:特殊加薪一般是做出了重大贡献、技术水平提升明显、潜力股等等。一方面是员工自己或直接上级申请,经公司流程审批;另一方面是民营企业的特例吧,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细节上得到了老板的青睐,那么由老板提出来加薪,这也是员工们引以为傲的事情。加薪会由人力资源部出具薪酬调整通知单,通知本人加薪理由、加薪时间、加薪幅度、注意事项等等。4、年度调整:年度调整是公司层面的,有时候是普调,有时候是调整一部分,根据公司的生产效益、赢利税收及员工的年度表现,给予5%-30%不等的调整。当然如果是特殊人才或特殊岗位,也可能有调整幅度超过30%的。普调其实才是最难调的,毕竟众口难调,需结合市场行情、岗位重要、绩效结果、上级评价等多方面考核,一般是由人资部门拟定普调方案,经审批成文后,由各部门拟定初稿,经人资部复核,总经理办公会议联合讨论、逐部门逐人的审定完成的。每到调薪的时候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切记要做好薪酬面谈及员工的思想安抚工作。5、福利补充:面对员工的调薪申请、奖励表彰、物质激励,有时候可以利用公司福利政策和奖金、特殊津贴予以调整和补充。比如员工的工龄奖完善、岗位工资的递进方案补充、团队奖金、个人福利,比如还有福利券、旅游券、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公司何时能够对薪资进行调整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国家对于公司如何涨薪涨薪的方式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也没有规定如果公司融资成功或者上市必须要给员工涨工资。但是如果在公司有重大发展进展时对于员工有一定的鼓励是有益处的,也是公司福利的一种。



相关内容: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来保护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双方各自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后,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基本概述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纠纷中经常会出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劳动的过程中,究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当然,在实践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还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那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


·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社保,企业涉嫌违法。这方面,劳动合同法也有所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


·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若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必须要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需要注意,续订劳动合同要也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 续订劳动合同具体程序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往往一些只是比较少的人会因为缺乏这方面的知识系统,被用人单位钻空子,最后可能面临工资无正常得到,也没有办法依靠法律途径得到,劳动合同是维护靠东者权益的凭证,劳动者应该重视。下面我们就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与您谈一谈。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


·工伤残疾赔偿金计算的费用有哪些?
    工伤残疾赔偿金计算的费用有哪些?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金额 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有哪些?
    针对劳动市场上,存在用人单位擅自劳动关系,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情形,国家相关立法部门制定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并进行了公布。但是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故而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无法理解,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天气等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告知停工原因,期限等。按照规定,对于停工的项目,施工方应该在两个月内提交停工报告。那么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 陕西某某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我项目部所承建工程某某小区1-5#楼、五号车库、超市、三号车库...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一、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而言,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都在同一地点。 2、如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由二审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