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城乡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城乡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协议、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签转让合同吗?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签转让合同吗?必须签订,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转让人...
·嘉兴市征地补偿政策 嘉兴市征地补偿政策 ?当前中国最紧张的就是土地资源,房屋是当前中国人非常在意的内容,因为城市的发展,这些老旧的土地会被替换成新的房屋,这时候政府就需要征收原先的旧土地,征收后会给予原土地所有人一定的土地或者是经济补偿,但不同地区的补偿政策都是不同的。嘉兴市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呢? 嘉兴市征地补偿政策 ?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承担。房屋征收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撤销原...
·土地使用权取得费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国针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已经逐步趋于完善和成熟,在经过多次针对我国土地相关政策的调整和修正以后,如今我国公民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有偿使用。取得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就代表着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取得费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费是什么意思呢?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平乡县地处河北省,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可以参照河北省国土资源部门下发的关于征地补偿的通知。由于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是属于涉及到大多数人利益的项目,故而一般来说,政府是会主动进行公开的。具体来说,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一、《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些人会碰到某企业征用自家土地的情况,那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企业对土地征用的补偿,企业补偿方式有很多种,而当我们作为被补偿方时,在没有法律基础的情况下,很难了解到企业补偿是否合理,下面我们今天为您提供一些关于企业征地补偿价格的具体规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 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 一、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经地级市政府批准准予续期的,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当一块土地使用权属于多个人时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有利于明确责任,减少问题纠纷。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又应该如何办理?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来为您介绍。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流程方法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流程方法土地是人民的根本所在,人民的一系列的活动以及经济都是来源如此,所以在针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认证对待不能马虎,而在土地使用证改名字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做到合法合理,这样法律才能保护好变更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一、办理程序 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方不适合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需要签署合同的。签署合同才能保护双方的利益。那么,签署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讲解一下。 荒山...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 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不具备属于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后,突击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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