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所需资料规定非常自由。一般情况下,只要借款人出示身份证或者甚至签订借款协议即可。而如果是用抵押物做抵押的民间借贷,则还需要提供抵押物的相关权属和证明材料。
民间借贷需要的具体资料,主要由借贷双方约定而成。如果是借款人需要办理民间借贷而不知道具体需要什么材料的,可直接点击易贷网首页,联系首页贷款顾问快速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二、掌握民间借款行为中必备的法律知识:
1、借款合同的订立
出借人应保留借款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以防纠纷产生时方便追偿。借款人是个人的,应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是单位的,要保留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2、收条的正确出具
收条中写明收款形式(现金收款、银行转账收款或其他形式)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情况下,现金方式收款才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如果是银行转账,付款人只要保存好汇款凭证即可证明自己的付款行为。如果是现金付款又没有让收款人出具收条,务必保存好现金的取款证明,对款项的交付地点、时间等情况做好记录,最好能在交付款项时有第三人在场作证,以防收款人抵赖说没有收到款项。
3、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借款用途
首先,借款用途必须是合法的。
其次,如果是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出具借条的,那么只有当借款用于该夫妻共同生活时,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款是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即使借条是夫妻一方出具,最终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5、担保
如果出借人担心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在借款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高利贷的几种弊端:
1、高利贷交易无固定场所,大都是秘密进行,利率双方商定,遇到当事人死亡、破产、亏本等,很容易发生悲剧;还有的人利用法律不保护高利贷贷出者不能主张权利来强行逃避债务。
2、高利贷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资金在体外循环,不受国家控制,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3、企业贷入高利贷然可解燃眉之急,但由于利息过高,加大了企业成本,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一部份利润以利息的形式游戏。入了个人的腰包。
4、有企业和个体户采用加价办法,把利息支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商品乱涨价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5、高利贷容易使人增长不劳而获的意思,败坏社会风气。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借高利贷需要什么”的总结。高利贷作为一种民间借贷,具有较多的弊端。了解其中的法律知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帮助我们在面对纠纷时占据主动。法律会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在面对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时
相关内容:

·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
    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 一、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 一方作为债务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夫妻债务担保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 《...


·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
    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一、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若不是担保人,只是留了电话而已,那是没有责任的。只是如果朋友后期还款产生逾期拖欠,催收部门会打电话了解情况。除了担保贷款,在担保人那一栏签字确认,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别人贷款留电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贷款公司进行电话骚扰、恐吓、威胁,那么可以寻求警方帮助。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一般保...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


·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会怎么判刑
    对于那种犯罪不是很重的罪犯,如果同时符合条件的话,那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作出缓刑判决的。对于罪犯来讲,要是可以被判缓刑,至少有机会不再执行刑罚。那要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如果提及刑事拘留,那么说明犯罪的行为已经达到刑事量刑的程度,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那么刑事拘留条款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一、刑事拘留相关条款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欠款纠纷的诉讼要提供什么证据
    欠款纠纷的诉讼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欠款纠纷的诉讼要提供什么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


·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怎么起诉?
    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怎么起诉?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怎么写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债权债务问题的增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处理债务债权问题过程中,当所有债务得到清偿后,债权与债务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终将划上一个句号,债务人最终应该出具一份清晰有效的《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1)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


·拖欠货款潜逃被欠款人怎么办
    拖欠货款潜逃被欠款人怎么办 一、拖欠货款潜逃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起诉离婚有贷款怎样处理
    一、起诉离婚有贷款怎样处理?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


·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保证期间可以进行起诉吗?
    可以,在诉讼有效期内都一直有效。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没有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上述“...


·银行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银行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可以与欠款人协商处理,可以要求分期还款,也可以选择其他财产性权益进行抵销。如果欠款人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等赢得诉讼判决后,可以提供法律生效文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其他财产。当然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欠款人依旧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终止或中止本次执行,当被欠款人某一天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那么法院可恢复执行程序。所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