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及拆迁户签名、房屋土地证号及面积等重要信息填列不完整。
3、自由裁量不严谨。项目中拆迁专班为加快工作进度,对一些征收个案进行自由裁量,但不能提供决策依据。
4、挪用拆借资金,未经审批擅动结余 。经审计,有2个项目存在出借拆迁资金390万元。有2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动用拆迁结余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
5、发放拆迁补助审批不严。 审计发现,有的干部一个月在多个项目中领取拆迁补助,有的地方向关联不大的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和燃油补助。
二、审计建议
1、落实公示公告,实行“阳光拆迁”。拆迁专班在锁定房屋结构面积及田亩、青苗后,各镇办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锁定房屋结构面积及田亩、青苗进行公示公告,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实行“阳光拆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区财政局应尽快完善出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拆迁工作经费的支出标准,规范使用单位的支出范围,强化拆迁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经费高效使用。
3、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执法力度,并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各镇办的“控违办”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城市规划区内抢搭抢建的违章建筑要及时拆除。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4、落实公示公告,施行财务公开。一方面,各镇办对各个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要一并公示公告。另一方面加强对集体补偿资金的监管。镇办和各镇办财政所不能仅公开财务报表,要逐笔公开村组收入和支出,让群众看得明白,接受群众监督。各镇办财政所要加强备用金管理和票据审核,防止长期占用、虚报冒领。
5、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拆迁专班对已征收的土地情况要及时与“控违办”相沟通,各镇办的“控违办”要对已征收土地情况定期检查,避免出现农户抢种抢栽,杜绝开工时二次支付青苗等补偿。
以上就是我们整合的关于征地拆迁审计的信息。在面对征地拆迁时,我们应该监督相关部门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解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面对拆迁问题发生纠纷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内容对于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规定的,如果要征收普通老百姓的土地的话,那么当然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不仅在相关的法律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在当地的规章制度当中也有着清楚的阐述,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征收补偿协议主体是征收涉及到的双方主体一方主体是国家,也就是相关的当地政府,另一方主体在是被征收土地的当事。 二、土地征收...


·夫妻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
    生活中,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首先要做的就是搞清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否则案件就不会得到受理,自然也就不会准予夫妻离婚。那到底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


·农户死亡后其土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农户死亡后其土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1、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2、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高速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的生命动脉,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七纵三横的公路运输网络,其中,甘肃省是西北地区公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按照设计规划需要对建设区域内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用,那么,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在我国征地补偿争议如何处理
    在我国征地补偿争议如何处理其实现在在各级政府的大力监督之下,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顺利的。而且征地补偿款其实属于国家财政拨出的一部分款项,而本身各地制定的征地补偿款就是属于公开透明的,所以,征地补偿款在发放的时候,都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不过您如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征地补偿争议如何处理?一、在我国征地补偿争议如何处理?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现在我国对设立企业的要求降低了很多,而且在设立企业的时候很多的东西都是可以进行出资的,而不单单只能以资金的方式进行出资了,而且对于一些无形的资产也同样是可以作为出资的,比如说土地的使用权限,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77128元...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云讼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根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薛城区将很快实施征地拆迁工作,被征地区域农民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不是很了解的,可以致电云讼拆迁律师团(010-51656635)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依法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年期算法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自从家庭联承包责任制产生后,土地承包合同就经常出现在农村的每一位家庭,有了它就有了某块土地的使用权,是人们的命根。土地承包合同有一定的期限,签了合同后,人们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那么,和我们一起去看看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方面的相关知识。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农业承包合同? 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在城市飞速发展过程中,各种现代化建设与日俱增。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为了更好的方便工程和美化市容,会向老百姓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偿问题。对于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官殿办事处、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