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还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经营权,不得以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强制流转。对于发包方违反法律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或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是不被允许的,对于那些强迫进行强制流转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处罚,相关人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经济利益,
相关内容: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翟家街道、大潘街道、彰驿镇、高花镇、大青中朝友谊街道(除西和平村、兰台村、沙岭村以外)、西三环街道(张士村、宁官村)、胡台镇(大牤牛村、二牤牛村、南山村、徐家林子村...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六排镇城区部分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058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3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99元/亩到18396元/亩之间。 六排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666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96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242元/亩到169...


·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关镇(石碑村、北关村、东郊村、北泉村、中心村、西关村、幸福村、龙峡村、宁寨村、邵总村、张旗村、梁旗村、支旗村、李武村、庙湾村);抛沙镇(乐楼村、高桥村)。   补偿标准:旱地:61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关镇(枣儿沟村、袁大村);抛沙镇(胡寨村、东罗村、广化村、丰泉村、转湾村);小川镇(小川村、...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也在不断的飙升,在这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也在不断的飙升,在这其中就会出现房产转让问题出现,那么安置房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也就成为了您十分关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结合相应法律法规来为您简单解释一下安置房转让合同。 一、安置房转让合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本案中拆迁户张某、徐某仅是与拆迁人签订了安置房屋的协议,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1.异地贷款,需要有在当地缴税时间在1年以上的证明。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时间可能更长一些,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2.在异地贷款除了要有合法的身份和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外,贷款人还要有良好的信誉,当然最主要的还要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否则贷款是不会成功。 3.异地贷款需要有效地购买或建造房屋的协议或者合同,如果贷款银行有其他要求,也须遵守。 ...


·政府征地村集体程序需要怎样进行
    在我国政府在对国家进行相应的治理和基础建设时,需要进行相应的征地来实现这类建设的用地问题。为了不损害相关征地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赔偿。那政府征地村集体程序需要怎样进行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关的解答。一、政府向农村征地要哪些程序才合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换证地点在哪?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换证地点在哪?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换证地点在哪?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需要到土地证的办理单位,也就是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换证的,同...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 一、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 别墅的所有者也享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业主也会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来说,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别墅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2、别墅土地使用证是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无法证明您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需要提前向土地管理部门续期,不续...


·我国法律规定异地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随着异地人口的不断频繁来往,异地互相结婚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少朋友想弄明白我国法律规定异地如何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手续、流程?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朋友们了解。 一、异地户口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双方均无配偶...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国家出让土地给予各房地产企业或相关机构对于土地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使用权,以供企业的产业活动需要,在土地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我们把规划使用土地的允许年限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现在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如下。 一、各类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


·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
    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 土地登记时间并不一定是使用权日,土地使用权登记日是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开始计算的,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转让后的使用权从签订转让合同开始计算的。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