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内抢注国外商标还能进口吗?

国内抢注国外商标还能进口吗?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总结: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对方合理合法,在上述规定之外,注册了与你同样的商标,虽然有抢注嫌疑,但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政策注册申请,在中国商标注册“在先注册原因”前提下,你能做的只有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类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综上所述,商标的注册是有国内和国外之分的,如果国内用了国外的商标,如果已经注册了,则不允许再用,属于已侵犯的范畴;若果没有注册则可以使用,则属于正常的注册流程。因此,对于商标要保护好,也不要随意抢注他人的商标。



相关内容: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依法给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就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属于国家管理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作出的决议,当事人如果存在争议的话都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我国新制定的商标法当中也规定了行政复议。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是,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一、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 1、以工商...


·人名被注册成商标算侵权吗
    人名被注册成商标算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内用”,如果抢注的名人姓名商标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混淆误认,也可以使用本条款来保护。如果是用自己姓名进行注册,是不会涉及侵...


·商标转让证可以补办吗
    可以。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注意事项: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一般来说如果是专利原件证书是没有的,最多只能是给受让人一个专利副本证明。关于专利证书也有一个比较严格的规定,专利人专利证书丢了或者是损毁是不能补办专利证书的,所以专利人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专利证书,和副本;当然进行专利转让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获得专利证书副本;但是专利人不用担心只要专利记录上是我们的名字就行了。关于专利证书原件其实和专利副本一样等同,他们...


·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一、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构成著作权罪之后需要支付罚金的具体金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罚金的数额。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的有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的有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你知道商标权质押的好处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可以说成是商标权质押的作用,当然一般都是积极方面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商标权质押的好处包括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书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专利是经济权益的重要保证,那么,申请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书的程序具体有哪些,这些程序上法律上的要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遇有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就是自己应该学会有关法律的细则,这样对于程序的把握就会较准确。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专利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就是...


·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他人商标是否合法
    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他人商标是否合法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是要被法院判决驳回的。1、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一)自己注册 自己注册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国家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国家商标局是全国唯一负责审核商标注册的单位。各省级以下工商部门负责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无权核准商标的注册与否,所以全国范围内的商标都需要提交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中国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二)委托注册 ...


·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对于合作作品的归属权界定,一般认为,创作一个合作作品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的合意,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就将对方的作品合入自己的作品,或者对对方的作品进行一定的修改、补充后就认为是该作品的合作作者,这种情况,不仅不能成为该作品的合作作者,还侵犯了该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协议的内容有:合作方的信息、著作权的申请情况、各方的著作权的权属分配、产生收益的分配情况、...


·一般授予专利类型是什么?
    一般授予专利类型是什么 一、授予专利类型是什么 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