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徐州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三、四类地区最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分别为20000元/亩、18000元/亩;三、四类地区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为19000元/人、17000元/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
·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
·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我国的城市化道路的推进非常的迅猛,大量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引发了很多的征地及拆迁的问题。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这个包括土地的赔偿和上面的附属物、安置补助等的赔偿等项目。这些赔偿主要是为了满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未来的工作问题。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
·海南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海南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是我国目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一般情形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地位及执行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债权人在夫妻共同债务诉讼中选择将夫妻列为共同被告,特别是在夫妻双方已不再共同生活或已经离婚的情况下尤甚。...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国家根据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土地,需要征收土地,并且根据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征收、补偿等一系列行为。我国的土地征收标准会根据一些因素进行调整。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集体土地通常会有许多人拥有,我们各自在属于自己的土地范围内进行使用,这样说来看似我们自身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需要对土地缴纳土地税,很多人就因此认为自己拥有土地,分田后也就认为自己是有土地使用证的,那具体来说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其实其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弄清楚。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 分田并不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分田都是集体土地换做个人土地使用,但其实在真正分田...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四至不清、地块不实、面积不准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四至不清、地块不实、面积不准怎么办? 一、怎样解决农户承包地四至不清、地块不实的问题? 四至不清,其中的“四至”的“至”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是四至关系不清楚还是四至边界不清楚? 1、四至关系不清楚 如果是四至关系不清楚,就需要搞清楚承包地块的四至关系,再具体一点,这块地,东、南、西、北四边都是谁(承包的)?也就是搞清楚一块承包地的毗邻权利人或者是地物名称。 解决四至关...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开始投资房地产。但是很多人对于房地产很多地方都不是很了解。房地产是需要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以及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流转的客体是承包方承包权...
·鉴定中心地址 鉴定中心地址 宝山区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如下: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43弄2号3层 源正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地址:富锦路922号(近铁力路地铁站) 交通事故赔偿伤残司法鉴定法律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复旦大学司法鉴定宝山 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樟岭路22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二、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在现实生活中,依法纳税是所有公民的义务。有人说我工资达不到起征点,不用纳税,那么税收就与我无关,但是其实不然。平常我们在购买商品时,我们所应当缴纳的消费税其实早已包含在商品价格之中,无形之中我们已经履行了缴纳税务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接下来请随了解一下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