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1.对于离婚案件,是否会在法庭当庭宣判呢?

1.对于离婚案件,是否会在法庭当庭宣判呢?在我国,对于离婚案件这种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是否会在当庭宣判,具体还要结合案件当中的详细情况以及案件当中的当事人是否具有争议等情况来进行判断,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离婚案件要当庭进行宣判。在我国的名事诉讼法当中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对于当庭宣判这种情况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在规定当中提到,如果是符合当庭宣判的条件的就要进行当庭宣判,并且在宣判之后的十天之内把判决书发给当事人。2.那么有哪些情况,或者说是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之下才可以进行当庭宣判呢?(1)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审判的案件的具体事实必须清晰。案件的具体事实清晰是在对案件进行裁判的过程当中的最基本的条件,只有案件事实清晰的情况之下,我国的法律法规才能对案件进行裁决,如果基本的案件事实都不清晰,那么是不可能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决的,所以对于那些案件事实不清晰的案件,就不可以进行强硬的判决。(2)当庭宣判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在法庭上面进行宣判,如果是换做其他的地点进行宣判,比如说在案件中的当事人的住所里面进行宣判,这样子情况下的宣判是不属于当庭宣判的。(3)在时间上面,当庭宣判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当庭宣判一定是要在庭审调查的阶段之后,当天进行宣判,如果时间过了当天,而在第二天进行宣判的话,则不属于当庭宣判而是属于定期宣判。(4)在当庭宣判之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是真实有效,而不能是空洞的。3.当庭宣判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呢?第一个就是要遵循先审后判的原则。之所以要遵循先审后判的原则,是因为庭审在整一个审判的过程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充分的保障案件当中当事人的各种法律权利,在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过程当中,为了防止先查后审,先判后审,先入为主这种为了走过场而发生的情形,就必须要遵循先审理后判决的原则,只有坚持先审后判,才能真正的做到公平公开的对案件进行审理,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第二个就是要遵循一案一判的原则。均所以要坚持一案一判的原则,因为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当中,存在有些审判人员因为个人能力的缺失,而导致对同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出现了问题,在审判之后才发现出现问题的,然后又要对原来的审判结果进行修改,这样子的情况就会形成一案二判,一案二判的情况是严重违反我国的法律原则的。所以说在当庭宣判的过程当中,必须要遵循一案一判的原则,当庭宣判的内容一定要和发给当事人的判决书里面的内容是一样的。



相关内容:

·夫妻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夫妻双方必须都要自愿离婚才行,否则的话就无法领取到离婚证。现实中就要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就是死活不同意,那现实中夫妻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民法典》第...


·在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婚姻法中除了要保障夫妻双方的基本权益以外,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一些正常权益也是受我国婚姻法保护的。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不能说夫妻之间没有关系了,就可以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对孩子进行抚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一、在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孩子没有与其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有负担孩子抚养教育医疗费的责任和义务。给付标准按照:有固...


·网络聊天记录可否作为离婚证据
    网络聊天记录可否作为离婚证据 一、网络聊天记录可否作为离婚证据 能。聊天记录当证据需要实名,能够证实第三者的身份,并且聊天记录的内容能表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才能认定对方有过错。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 (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 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


·一、夫妻不合不离婚财产怎么管理?
    一、夫妻不合不离婚财产怎么管理?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有过错。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吗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是可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经济赔偿责任,对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


·成年子女有赡养后妈的义务吗?
    成年子女有赡养后妈的义务吗? 现实生活中的家庭组成是各种各样的,并不一定都是原生的家庭,也有很多的重组的家庭,所以在赡养老人的时候,可能会有很多的矛盾,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成年的子女是否要赡养继父或者继母?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


·婚后得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


·通过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肯定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不管当初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好了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由法院判决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什么事情都是不可预知的,如果本人发生了什么变故,可能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也包括,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一、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目前来说,法律只规定了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并未对要求减少孩子抚...


·无证婚姻多久形成事实婚姻?
    无证婚姻多久形成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不管多久都不会形成事实婚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居住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利益一般由:房屋部分、土地使用权部分补偿、搬家补助费、过渡费、搬迁费、签约奖、速签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