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1.对于离婚案件,是否会在法庭当庭宣判呢?

1.对于离婚案件,是否会在法庭当庭宣判呢?在我国,对于离婚案件这种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是否会在当庭宣判,具体还要结合案件当中的详细情况以及案件当中的当事人是否具有争议等情况来进行判断,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离婚案件要当庭进行宣判。在我国的名事诉讼法当中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对于当庭宣判这种情况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在规定当中提到,如果是符合当庭宣判的条件的就要进行当庭宣判,并且在宣判之后的十天之内把判决书发给当事人。2.那么有哪些情况,或者说是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之下才可以进行当庭宣判呢?(1)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审判的案件的具体事实必须清晰。案件的具体事实清晰是在对案件进行裁判的过程当中的最基本的条件,只有案件事实清晰的情况之下,我国的法律法规才能对案件进行裁决,如果基本的案件事实都不清晰,那么是不可能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决的,所以对于那些案件事实不清晰的案件,就不可以进行强硬的判决。(2)当庭宣判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在法庭上面进行宣判,如果是换做其他的地点进行宣判,比如说在案件中的当事人的住所里面进行宣判,这样子情况下的宣判是不属于当庭宣判的。(3)在时间上面,当庭宣判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当庭宣判一定是要在庭审调查的阶段之后,当天进行宣判,如果时间过了当天,而在第二天进行宣判的话,则不属于当庭宣判而是属于定期宣判。(4)在当庭宣判之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是真实有效,而不能是空洞的。3.当庭宣判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呢?第一个就是要遵循先审后判的原则。之所以要遵循先审后判的原则,是因为庭审在整一个审判的过程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充分的保障案件当中当事人的各种法律权利,在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过程当中,为了防止先查后审,先判后审,先入为主这种为了走过场而发生的情形,就必须要遵循先审理后判决的原则,只有坚持先审后判,才能真正的做到公平公开的对案件进行审理,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第二个就是要遵循一案一判的原则。均所以要坚持一案一判的原则,因为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当中,存在有些审判人员因为个人能力的缺失,而导致对同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出现了问题,在审判之后才发现出现问题的,然后又要对原来的审判结果进行修改,这样子的情况就会形成一案二判,一案二判的情况是严重违反我国的法律原则的。所以说在当庭宣判的过程当中,必须要遵循一案一判的原则,当庭宣判的内容一定要和发给当事人的判决书里面的内容是一样的。



相关内容: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民法典当中的17条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拥有的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在这里的话,如果当事人所婚后获得的一些生产经营获得的利益都是属于共同作用的,也需要区别家庭共同所有和这女夫妻共有是有差异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


·离婚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案件审理程序可以分为两种,即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对于比较简单的案件,自然会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实践中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也是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的,那么离婚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3、公安机...


·一方抚养与共同抚养的判决标准?
    一方抚养与共同抚养的判决标准?离婚父母是对未成年子女应当具有抚养义务,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父母具有抚养权,所以对子女的抚养权的判决是离婚案件判决中重要的问题,那么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分配才能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中关于一方抚养与共同抚养的判决标准的相关知识吧! 一、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流程的方式?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流程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2、诉讼变更。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


·怎么样争取小孩抚养权?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双方都想要抚养权,因此导致无法协商一致。这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那在诉讼过程中一般要怎么样争取小孩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去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


·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有哪些区别
    一、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有哪些不同 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国家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及事实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履行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军队的保卫部门,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在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 2、实施...


·遗嘱需要夫妻共同认证吗?
    遗嘱需要夫妻共同认证吗? 一、遗嘱需要夫妻共同认证吗? 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


·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分配,是离婚双方需要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有些是再婚家庭。这种是比较特殊情况,那么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再婚个人财产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该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拒绝探视,经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就探视权纠纷做出判决。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判决书。那么,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 原告????????? 被告????????? 委托代理人????????? ,????????? ...


·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吗
    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吗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