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交保证金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交保证金吗

不批捕的话,如果是取保候审,是要缴纳保证金的,当然你也可以用人保。就是找个保证人。然后就可以不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后会发还给你的,你要把收据保存好。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其他相关知识: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

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检察机关对请求批捕案件的处理

1、刑诉法第88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公安机关不服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怎么办

刑诉法第90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四、对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做些什么?

1、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逮捕)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如果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是要立即释放嫌疑人的,一般都是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但如果是不予批捕办理了取保候审的,那么是要交保证金的,必要的还会监视嫌疑人生活中的一些活动。


相关内容:

·摩托车交强险哪里买,有哪些方式?
    我们在外开车上路,需要购买交强险,因为交强险是我国强制性要缴纳的险种,也是保障人们人身安全的一种险,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都必须购买。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就上路驾驶,车主有可能会被实施处罚。那么,摩托车交强险哪里买,有哪些方式?请看下文。一、摩托车交强险哪里买当我们给自己的车辆购买交强险时,虽然现在的保险公司有许多,但是我们购买交强险时要到国家有关的部门规定合格的保险公司进行购买。而且选择摩托交强险...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一、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的适用系数。具体的车险费率,建议您咨询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保额是分档次的,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保障额度越高,所应缴纳的保费也就越多。轿车第三者责任险:1、10万保额基础保费:主险962元,不计免赔144.3元2、20万保额基础保费:主险1191元,不...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经过: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驾驶___(车牌号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队赶赴现场处理,制作了事故现场图,扣留了双方车辆以备进一步调查。 2、___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情况:___交警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认定。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它是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赔偿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那如果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办?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


·遇到欠钱不还拖车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拖车怎么办?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形强制拖车的此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没有通过法律手段是不可以强行拖车。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应当可以报警处理,或到法院起诉处理,可以申请法院查封车辆。但一定不能私自拖车,否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是可以起诉侵权的。所以债权债务,应当需要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


·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
    有的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会安排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此时肯定就会涉及到培训费,而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单位承担的,担任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劳动者解答这个问题。一、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


·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60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一般都是由肇事者支付赔偿金,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


·一、交通事故9月份上诉啥时间开庭?
    一、交通事故9月份上诉啥时间开庭? 交通事故9月份上诉大概一个月或者是几个月时间就能够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


·私家车报废标准有哪些?
    私家车报废标准有哪些《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可以赔偿吗?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可以赔偿吗?可以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


·没钱交诉讼费可以缓交吗?
    没钱交诉讼费可以缓交吗?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明确,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