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人无完人,但是人是可以把事情做到他所认为的最完美的状态。管道工程也是如此,可能负责这个工程的负责人不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但是只要他对自己要求严格的话,那么上头无论交给他任何一个工程,他都能做到完全不会给人挑出任何的毛病。要看这个工程做的完不完美,不是随口说说的,国家对于管道工程质量也是有标准的,能做到比这个标准更好的,那么这个工程就是完美的。竟然如此,那么这个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废话不多说,立马来了解一下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我国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中明文规定,从小到大的工程质量可以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下面就是“合格”和“优良”的评价标准

首先,先要从最低的评定标准开始

一、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

①合格

1.单位工程中的所有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都要达到合格的标准,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也就相当于给单位工程“打地基”

2.㈠对于工程需要用到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结果;㈡对材料配比和材料的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及其试验数据;㈢地基的处理方式、工程的隐蔽性和施工记录大桥、工程的施工隧道的监控录像资料;㈣把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进行汇总然后以图表的方式呈现;㈤对于施工过程中如果不幸遇到非正常情况,对此情况的记录和这些非正常情况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㈥施工过程中如果不小心发生了质量事故,对事故进行处理补救后,所能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的相关文件。这六个文件是否齐全,这相当于给单位工程“做柱子”

3.工程完成后给予人的视觉感受,且从外表感受到其“内在”的质量评定得分要达到70%或70%以上

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最高标准

②优良(优良是在合格的基础上的更加严格的评定标准)

1.单位工程中所有的子分部工程在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之上,还要有50%或50%以上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良,而且这50%及其以上的优良的子分部工程中要包含一些指定的主要子分部工程,下面就是指定的一些主要的子分部工程

㈠建筑工程中的建筑主体和建筑装饰这两个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㈡单位工程需要安装建筑设备指定的主要的子分部工程是:建筑中需要有锅炉房的工程,该建筑的采暖装置,卫生情况和煤气的安装,这三个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㈢建筑需要有变配电室工程,该建筑的电气安装的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㈣单位工程中需要配备空调机房和净化车间,该工程的通风和空调的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2.在合格标准中的第二点中提及到的所有的资料都应该基本齐全

3.工程完成后给予人的视觉感受,且经过必要的量测反映出来的工程评定得分要达到85%或85%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小区的单位工程和厂区室外的单位工程,不在该评定范围之内

有合格的工程和优良的工程,那肯定也会有不合格的工程,那不合格的工程的标准是什么呢?

每个分项工程没有达到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标准时,工程负责人需要对此进行调整,使每个子分部工程达到相应的标准,按照下面所提及到的规定确定该工程的质量等级:

㈠对需要重新返工的分项工程进行重新的评定的质量等级

㈡分项工程在加固补强处理后或者在法定检测单位鉴定下,鉴定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的质量只能评定为合格

㈢如果在法定监测单位鉴定下,鉴定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但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或者工程在加固补强处理后的外形尺寸的改变,或者工程造成的永久性缺陷表示认可的,工程的质量可以评定为合格,但是其单位工程单位不能评定为优良。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辞退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辞退付补偿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第五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物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怎么办?
    物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怎么办?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认定为有效。但上...


·工伤受伤者是否有责任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的,视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伤事故中的“三要件”,无论工伤的责任是属于雇主、他人还是劳动者本人,都可以归为工伤。同时,该条款并没有将工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作为确定工伤的条件。因此,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追究工伤责任人的责任。因为工作环境本身就是危险的,所以很难完全避免对工人...


·一、公务员工伤七级鉴定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公务员工伤七级鉴定的待遇是怎样的? 公务员工伤鉴定为七级可以享受由单位支付医疗费等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庭开庭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具体过程如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反悔的情况,并且用工单位会主张高额违约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在真实意思下协商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还可协商解除。每一种解除方式都包含不同情况,单位无违规行为时,劳动者解除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单位,用人单位违规和个别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情况 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劳动者不愿加班是否可以辞退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同时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要求。那在劳动者不愿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其辞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不愿加班是否可以辞退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1条规定: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


·员工在企业或单位上班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毕竟在辛苦上班后
    员工在企业或单位上班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毕竟在辛苦上班后休息一下去旅游或者放松下是应该的;但我们在带薪年休假申请时领导不批准怎么办?在大部分人印象中,我们都认为这是我们的权利,领导必须批准才对的啊。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带薪年休假申请是否一定要批准并提供国家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细则。 一、带薪年休假申请一定要批准吗 带薪年休假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2008年...


·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一、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这样的情况在一些私营企业或者小型企业出现的频率是很高的,你只有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欠员工的钱由债务人承担,也就是说你原单位倒闭,而债务关系也是由新公司法人承担(如果转让)。如果你的企业进行资产清算的话,那么要有税务局及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下才能清算。针对你现在出现的问题,你须明白: 1、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