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意思死刑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而并非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该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哪些情形应立即停止执行死刑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其实我们说的死刑就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而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以说是死刑中的一种特殊制度,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于那种不是一定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在死缓考验期过了之后,往往就是会对罪犯减刑为无期徒刑。



相关内容:

·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量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


·间接正犯是不是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犯,并不问其实现构成要件,系出于自己之手,抑利用他人之手,称前者为自手正犯,也称直接正犯;称或者为他手正犯,也称间接正犯。...


·职务侵占罪严重吗
    当今社会,金钱对人的诱惑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金钱甚至利用职权把公司的财物占为己有,殊不知这种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很多人就问我们,构成职务侵占罪严重吗,会不会坐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职务侵占罪严重吗 《刑法》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


·电信通讯网络诈骗追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信通讯网络诈骗追刑标准是怎样的?目前,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直接打电话都是说“猜猜我是谁”,“您有一份价值多少的礼包未收取”,“公司目前正在做活动,只需要支付邮费就可以得到价值多少的什么物品”,这些对于很对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诱惑,但其实,这也正是在一步一步的掉进电信通讯落落诈骗的陷阱,那么电信通讯网络诈骗追刑标准是什么呢?电信诈骗案件如何量刑?根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扒窃行为累计超过三次才构成盗窃罪吗?
    一、扒窃行为累计超过三次才构成盗窃罪吗? 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对于一年内在公共场所扒窃几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


·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任何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并颁布许可证件才能进入市场。却难免有商贩想尽办法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这时就需要国家部门人员进行执法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如果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我国法律就会对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罚,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就是为此而设立,其司法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


·抢劫罪杀人罪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抢劫罪杀人罪
    在某些时候,我们也会听到例如在抢劫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也许您会疑惑,这种情况下,应当将罪犯以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论处呢?今天网站的我们将带您辨析一下抢劫罪杀人罪的几点区别。 一、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生命权。 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一种...


·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是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刊、微信、QQ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


·非法运输猪肉要拘留吗
    非法营运会面临罚款、拘留处罚。如果是一般的商品运输,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
    是非与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人往往会因为利益的驱动,做出有违本心的事来,诈骗是其一。我国法律对诈骗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处罚措施,因此不论是受到诈骗还是失足犯下错误而的人,都应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本文将为您揭晓。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