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们在面试工作时

我们在面试工作时,都会提及到合同的问题,什么时候签合同这都是要自己去了解的,因为合同的签订时间关乎到我们在职期间或者辞职后是否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问题,所以我们就以未续签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来探讨一下是否要赔偿双倍工资。如果未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吗按照我们的实际情况来说明,如果我们跟公司签的第一份合同的期限已经到期了,而自己还继续在公司工作,这说明我们跟公司之间始终保持着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招聘新的劳动者时,签订合同的时间可以分为以下这几种情况,我们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但是没有满十二个月,即一年的,如果这时双方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来说,已经是违法的了。所以我们在跟新的用人单位合作时,工作一个月后还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和合同时,理应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第二种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该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这里就跟第一种情况有所不同,这里说的双倍工资只是多支付一个月的,而不是每一个月都有,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长来判定。第三种是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的,就会主动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再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所以劳动者不要以为只要没有签订合同,随时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我们要知道,支付双倍工资是有期限的,最迟不要超过11个月,最好是在有效的仲裁期限内提出来,超过期限后在法律上也是得不到任何支持的,只能怪自己的法律知识太浅薄,没有早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除了上面说到的赔偿情况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合同订立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这也保证了劳动者在往后工作中获得该有的补偿和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劳动者,我们还应该知道,二倍工资适用于仲裁时效,在我们的利益遭受到不平等对待和损失时,要及时提起仲裁,这样才能在短时间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满期之后,应当及时跟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将会面临着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要抱着获得双倍工资的心理而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更不应该无故拖延时间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关系。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发达,每座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了,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发达,每座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了,但建设工程的质量也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建设工程质量必须要有着一定的质量验收的标准,那么到底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会是什么呢?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了解了解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是什么?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


·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
    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金融押运公司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公司,要求准入门槛高,从业风险大。目前荆州市有多家押运公司,都是属于国企性质。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它们在发展经营上暴露了不少问题。因此,对押运公司进行改制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 1、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实现保安押运工作健康、...


·一、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
    一、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 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的内容为: (乙方):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 年 月 日。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


·工伤死亡是怎样赔偿的
    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不得不说实践中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会得到哪些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
    一、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离职当天公司是不是应结清工资。公司还收了压金要到下个月才给,有没有具体规定离职当天要结算清工资。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平等的劳动关系,而属于从属的关系,即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合法的管理。现实中,用人单位拥有对劳动者奖惩的单方权利,双方发生纠纷也是难免的。那么,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一) 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赔偿中的装修污染超标 中国人对于房子的需求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赔偿中的装修污染超标 中国人对于房子的需求一直是比较大的,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就有很多人想要买房子。买房子不可避免的是要对房子进行装修。很多人都是把装修包给一个装修公司,但是在装修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赔偿中的装修污染超标是什么样的?以下赔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装修污染超标赔偿 《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


·2023年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关系转移协议书怎么写?
    劳动关系转移协议书涉及到三方当事人,也即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转移后的用人单位。由于涉及面较广,故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其他的合同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而需要签署这类合同的劳动者若不是拥有很多社会经验的就是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对于后者来说,通常不知道劳动关系转移协议书怎么写?故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范本。 一、范文 劳动关系转移协议书范本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建设在进行的时候,就会有工程建设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工程合同。这双方当事人就是工程建设的发包方,承包方。他们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之后,就会依据工程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责任义务的履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那么,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民法典...


·怀孕期间领导降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理
    怀孕期间领导降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理可以要求补足,不予补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以降工资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