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缓刑考验期限怎么算 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限怎么算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二、缓刑考验期期间的义务有哪些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三、缓刑考验期与原判刑期的关系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与原判刑期之间的关系如下: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犯罪分子被依法适用缓刑的,之后法官会根据主刑的刑期来确定缓刑的考验期,此时主刑的不同,意味着缓刑考验期的期限不一样。其中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少是2个月,而要是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则最低为1年。而对缓刑考验期的起算,一般是从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开始。



相关内容:

·宣告无罪案件必须抗诉吗?
    宣告无罪案件必须抗诉吗?由于人民法院已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并予释放,因此不宜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认为其有罪并提出抗诉的,应当由提出抗诉的检察机关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由有抗诉权的...


·过失决水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了我们国家对于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并且这样的行为也是侵犯了商业机密的权利人的权益。对于能够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就是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当然也包括法人或是其他非法人的单位。如果发生了这样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要求监察部门应当立即责令犯罪人停止其犯罪行为,并且根据犯罪的情节将会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


·刑事见证人须何条件2023
    刑事见证人须何条件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


·判实刑可以保释吗
    开庭后判实刑,一般会直接收监。不符合收监条件的,会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是什么
    在严重的情况下,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因此发生了这样的结果后,有的人就分不清楚是属于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这就要充分了解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


·山东省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抢劫罪一般属于严重犯罪,相应的刑法也会相对较重。正是由于罪行较大,所以有关部门在立案方面也是十分慎重的。而包括很多山东人在内,对于抢劫罪请律师的收费问题都不太清楚。那么,山东省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


·贩毒罪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
    辩护词是辩护律师的心血,主要是针对具体的案件内容和掌握的证据,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那么您知道贩毒罪辩护词该怎么写,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贩毒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君颜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吴某父亲吴某生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吴某的同意,特指派我担任其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在具体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首先对审判长给予控、辩双方充分的...


·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古有“杀人偿命”,而现代社会对于故意杀人罪同样是严格惩罚的。那么一个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需要请律师尽可能减轻处罚吗,即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 如果的确是故意杀人罪,并且也没有其他情况,比如冤枉、比如被迫、比如过失、比如未成年人、比如精神病患者等情况,请不请律师关系不大,如果存在我刚才列举的情况就可以请律师,这样可能减轻处罚。 二、故...


·吸毒打架行政拘留12天是否会有案底?
    吸毒打架行政拘留12天是否会有案底? 吸毒对人们身体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对于吸毒行为做出了严厉的禁止。您都知道的是吸毒行为会受到我国的行政处罚,比如说行政拘留就是其中的一种,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吸毒打架行政拘留12天是否会有案底? 一、吸毒打架行政拘留12天是否会有案底? 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


·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一)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