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


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和终止。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即使在企业发生破产重整、严重经济困难、搬迁等情况下需要集体裁员时,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重性,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经营状况不大好而又达不到严重困难程度的时候,不利于精简人员;由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工作年限较长,人力资源成本也就相对较高;对于劳动者而言,也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无期限合同是需要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主动提出,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 需要支付。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知识: 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


·机电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建筑机电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 1、电线管敷设问题 将黑铁管代替镀锌管,PVC代替金属管;钢管不接地或者接地不牢;管子通过结构伸缩缝及沉降缝时不设置过路箱,留下不安全隐患;管子埋地、埋墙深度不够,顶制板敷管交叉太多,影响土建施工等等电线管敷设问题一直是机电工程中最关键的问题,急需解决。 2、配电箱体安装顶埋问题 配电箱安装时坐标、标高不准确、位移、变形问题严重;箱面板不紧贴墙...


·一般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般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伤残是没有抚养费的,只有工亡才有。具体要看工伤造成的后果,若是造成劳动者残疾则没有子女抚养费,若是造成劳动者工亡的,则对于生前由职工供养、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则需按职工工资的30%标准支付赔偿金,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金支付。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 公司还未成立时,劳动合同应当与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签订。按照公司的理论,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但是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该对筹备过程中的一切债务负责。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则发起人仍须对员工负责,承担一切用工责任。 二、其它情况 1.公司成立之前都要经过或长或短的筹备期。一...


·一年以内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以内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不满一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1、到劳动部门投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再到劳动布局投诉。2、申请劳动仲裁 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在递交申请前需要到工商局打印用人单位的信息。拖欠工资须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若随意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1、过失性辞退 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


·劳动争议申诉书格式和范文内容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申诉书格式和范文内容包括什么?一、核心内容 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写好仲裁申诉书是能否得到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重要条件。 二、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的得到快速发展,我国高铁的总里程在不断的增加,我国高铁铁路的技术发展处于世界先进的水平。因为保证高铁运行的安全,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着非常高的标准,以下我们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对中的路线基桩和铺轨前铺渣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 线路基桩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正线应设臵线路基桩。轨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线路贯通测量。 2、主控项目 基...


·误工费保险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保险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在一些技术性或者体力型的劳动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身患职业病的情形有不少。在发现身患职业病或者遭遇了工伤事故后,职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呢?在申请工伤认定后,有关机构会做出工伤认定结论。不过,劳动者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