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子女最高兴的是看到家庭和睦相处,而事情往往不尽人意,总有情况使得父母双方感情不合导致离婚,这时候他们就需要协商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情况,那么对于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为您解答。 一、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婚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婚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一)婚前检查项目: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4、先天性遗传疾病。...
·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 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 一、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新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一、《民法典》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若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那么一旦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那究竟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我们您知道,国家规定对不符合生育子女情况的家庭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每个地方不同,征收政策也会有所差异,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8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
·失业了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一、醉驾在看守所7天后会通知家属吗? 一、醉驾在看守所7天后会通知家属吗? 醉驾在看守所7天后是必然会通知家属的,但是原则上应该在24小时之内就必须告诉家属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随着国家的发展 随着国家的发展,人口文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越来越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都知道在交通中发生了事故。正常情况下是有误工费的,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有呢?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误工费可以享有吗?其实不是任何人都有的。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误工费可以享有吗?没有生存能力的人是没有误工费的。 误工时间包括受...
·最高院事实婚姻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高院事实婚姻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事实婚姻系泛指不具有结婚形式要件的婚姻。这种婚姻形式从古到今各国都存在,但名称和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态度不尽相同。我国最早是在1979年2月2日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中对它下了定义并予以承认和保护,"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它具有四性:一是无偶性,同居的男女双方必须都是无偶的,以区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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