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与用人单位需要就续签的问题提前进行商讨。如果员工主动决定不续约的,但是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员工想要续约但是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其续约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要求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计算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内容:

·最新员工请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状态之下,绝大多数的职场人都处于一种亚健康的身体状况,相对来说也更容易患病,那么我们就必须要面临请病假的问题。身为员工的你要请病假,最关心的肯定是病假期间的工资问题。最新员工请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龄的劳动者,童工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使用童工的企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关于童工的年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因此为了保障未成人的权益法律对于童工做了相应的禁止规定。在中国多大属于童工范畴?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进行了整理。 一、关于童工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


·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吗?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


·建筑地基处理工程可以分包吗
    建筑地基处理工程可以分包吗 一、建筑地基处理工程可以分包吗 地基基础工程可以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都要请专门的人来检查,那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何修办法有哪些?地基的基正工程和主体结构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修,必须要有合理的年限,屋面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必须有5年的有效期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律图小编的看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


·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制度是什么?
    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制度是什么 在我国,物业工程的质量保修金是由开发商缴纳的。因为在我国所有的工程质量都规定的有使用年限,也就是最低保修期,在质量保修期之内,如果说物业工程的质量都出现了什么问题,但是施工单位又不作为的话,开发商所缴纳的质保金的返还问题就会受到影响。关于这一点,国家是有所规定的。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制度是什么? 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制度是什么? ...


·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可以私底下协商,要求违约责任承担或者诉讼解决。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单位提起诉讼,请求补偿。同时,在处理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一问题的时候,还要取决于劳动者的保险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选择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一、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盖什么章有效?
    劳动合同盖什么章有效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认定为有效。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