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名称

2、确定公司的股东,股东可以是一人或多人。确定公司法人和监事。

3、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新改革:新政策放宽了对公司经营范围的审核,营业执照只登记主营项目,具体经营内容只在申请资料上填写,营业执照上不显示,便于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4、确定公司注册资金(新改革: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由股东根据公司需求和实际能力决定出资金额和到位时间,营业执照不登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

5、提供公司地址租赁合同和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新改革:租赁合同不用到房管所备案,直接和租赁方签署合同即可注册公司)。

温馨提示:很多客户询问住宅可以用来注册广州公司吗?如注册地址为住宅,无法注册公司,如果地址是商住两用的,需要出具“临时商用证明”。

投资管理经营范围

1、零售预包装食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家庭劳务服务;销售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2、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

4、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计算机技术培训;家庭服务;清洁服务;投资顾问;营销策划。

5、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广告设计;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投资顾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

6、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

7、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8、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计咨询;企业策划;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室内装饰及设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风险投资、项目融资、投资管理、战略策划、资产重组、融资上市、私募融资。

业务受理须知:

受理企业基本条件:

一、企业依法成立、证照齐全;

二、企业正常运作、效益良好;

三、企业(项目)及行业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的竞争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企业领导人及管理团队具有开拓、创新、敬业、务实的精神和诚实守信的处事态度。

业务受理基本要求:

一、融资内项目:

1.融资金额;

A、流动资金:50万以上 B、固定资产:100万以上 C、项目融资:300万以上

2.使用年限:1至5年。

3.行业限制: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股权(合作)方式:

依照固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各占一定比例股份,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1.投资额度:1000万人民币以上。

2.合资年限:1至5年

3.投资行业:重点在房地产开发、化工、能源、发电、矿山及其深加工、旅游及其它配套七套项目、城市建设(旧城改造)项目,以及其它有一定发展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

项目受下前期资料:

一、法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如特种行业请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财务资料:上二个年度财务年终报表,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三、资产资料:房产证、土地证、固定资产清单(或发票、证明等)

四、政府批文:相关项目的政府批文。

五、融资报告:项目融资的用途、融资额度和用款期限,还款保障等。

六、企业介绍:企业基本状况、人员、产品、原材料及供应商、销售渠道及客户,近两年销售额和利润等。(以南京筑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参考)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管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成立首先最主要的就是注册,注册之后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后面的事情,因此,在注册的时候就要看自己的公司是什么类形,不同的公司所要提交的资料都会有所差别,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才算是合法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怎么判?
    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利益采取各种违法措施,我国对其行为制订了相关规定,那么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怎么判呢?公司的管理需要有一个严格的制度,采取弄虚作假注册资本会承担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且处以罚金,下面就将为您解答,请继续阅读。 刑法中对于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的规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


·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根据媒体报道,一位建筑工人近日网上发帖表示,自己去年看媒体报道才知道高温津贴这回事,而且,自己和200多位工友已经5年都没领过高温津贴。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而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随着各地...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


·公司收购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公司收购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公司。收购者在自己寻找目标公司的同时,也可依靠中介组织的力量,当然选择中介能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其次,也可通过目...


·一、辞职后公司会有赔偿吗?
    一、辞职后公司会有赔偿吗?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


·公司法中的关联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关联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您所能从表面上看到的有些人丰厚的经济收入,其实是因为当事人在社会生活当中的社会角色是比较多的。有可能不止在自己的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且自己名下创办的也是有公司的,只要当事人的精力足够充沛的话也没有规定不允许私自创办公司的,但是这些人员都要遵守我国公司法当中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可能有人还不理解公司法中的关联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一、公司法中的关联关系的概念...


·股份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股份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一、股份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


·合伙企业违约金赔偿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违约金赔偿是怎样的违约金的赔偿方案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在您准备开创一家公司的时候,都会产生疑问,公司法人代表是不是必须是股东?那么我们就要明白法人代表跟股东的概念以及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带您做一个详细了解!一、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近年来,由于经济竞争的激烈化,有的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常常采取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合并真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征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个资料的整理,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吗?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人是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自然人,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如果公司法人有变更,应当到工商部门登记变更,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个法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法人。 一、公司法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1、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资金。2、 资本金不得为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违规出资。3、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明股实债”型融资资金。4、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