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
需方: 四川同辉钢结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罗江县安铭氧气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工业气体的供应与使用达成一致意见,为使甲乙双方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特订立此合同:
一、标的物:瓶装工业氧气、纯氩、二氧化碳、焊接切割用等工业气体。
二、执行标准:
1、GB/T3863—1995《工业用氧》
2、GB/T6052—1993《二氧化碳》
3、HG/T366102—1999《焊接切割用丙烷》
三、数量:按甲方需求量。
四、产品价格:
1、氧气:暂定价23.00 (入厂气压>11.5mpa,使用净重5.9公斤/瓶;出厂气压 1.5mpa)
2、二氧化碳:暂定价40.00 元/瓶(使用净重15 公斤/瓶)。
3、以上价格均含运费及装卸费。
4、在合约期内,若存在市场价格浮动.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产品包装物:
1、乙方提供合格气瓶。乙方向甲方收取气瓶押金0 元/个。所提供的气瓶以《用户登记 册》上结存数目为准。注:《用户登记册》即用于甲乙双方登记气瓶的来往数目。
2、使用净重量抽检合格率90%,若<90%该抽检批次扣款
六、产品运输及装卸:乙方负责。
七、供应衔接
1、甲方经办人员电话通知或乙方按照预计时间及时送达。
2、甲方采购联系电话:乙方供应联系电话:15008386782 13890208598 13547018966
八、数量及质量验收:
1、乙方送货至甲方库房后由甲乙双方经办人交接气瓶,并填写相关记录和签字确认,甲乙双方经办人员的签字和甲乙双方负责人的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达不到要求,必须退换。
九、货款结算及付款:货款于每月结算一次,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每月24日后十日内向甲方启票收款。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交接货物时应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完整的附件应包括:防震圈、瓶阀、手轮等。在甲方损坏和遗失的,乙方收取甲方相应的维修费。附件维修价格 分别:A.防震圈5 发生维修费与货款一同支付。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乙双方都应爱护使用气瓶,严禁碰撞、焊补、灼烧等,并保持气瓶干净、清洁。
3、甲乙双方每月应核对气瓶往来账目以及欠瓶情况,并签字确认,因甲方原因造成气瓶遗失由甲方700元/只向乙方赔偿。赔偿款与货款一同结算并支付。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产,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按实际损失金额计算。
5、货款的按时支付是乙方供货能否正常的基本条件,超过付款期限未付清款,乙方可停产供货。
6、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应提前15 天达成协议。合同终止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及退 还占用乙方的气瓶。
7、乙方提供的气瓶因本身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对甲方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操作人员未按正规操作规定操作造成的伤害,乙方不予负责。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 合同有效期: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综上所述,钢结构施工单位采购工业气体需要签署气体购销合同,这是购销行为的主要凭证。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品,所以双方在合同中除了约定气体数量、价格、付款方式这些基本信息外,更要标注清楚气体存放方式、运输方式等,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监督供应商保障气体安全。
相关内容: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劳动者非因...


·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生活当中,您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觉得不合适或者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自己才能重新的开始工作。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呢? 一、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


·离岗退养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是什么?
    在现在的很多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中,由于公司业务调整或者是个人的原因,导致职工无法在该公司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我们在本文中针对离岗退养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一、生活待遇基本组成部分 1、退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由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的滞后,规定年度内计算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前年标准确定; ...


·未签劳动合同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证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还有一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并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的劳动关系的。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有:其内容必须是员工亲自签署过的相关制度,并且企业应该向旷工者发出《催告信》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催告信》要用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在正文中进行详细说明。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情况1、如果员工在适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的条件,那么这样的员工可以不...


·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
    虽然很多用人单位都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约定试用期,其实也是可以的。另外对于试用期的期限也有明确的要求,那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走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


·杭州劳动保障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保障是每个劳动者都很关心的问题,国家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劳动保障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有关规定,这些规定需要我们仔细的去学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的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有所帮助。 一、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 1、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弱电施工常见问题 弱电施工有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制约,一个具有资质的弱电施工队也应熟练的掌握。但是在具体到项目上,就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弱电施工中的常见问题: 1、弱电施工中,施工单位注重各子系统的使用功能而忽视了感官验收,即可能出现的现象为布线不争气,信息面板排列无序,无标识等现象。 2、弱电施工过程时往往会忽略机柜的安装,机柜的安装应保证...


·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


·19年工龄被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19年工龄被辞退的赔偿是多少?赔偿12个月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


·工资辞退补偿金应该怎样计算
    工资辞退补偿金应该怎样计算1、计算期间是自你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3、鉴于你的情况属于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因此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4、另外,公司还...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是作出了重点保护的,其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一些劳动,但对于这二者来讲具体规定的内容不同。那到底其中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根据我国国家标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