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净身出户,自愿的情形下是可以将所有财产给一方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恶意串通,为了躲避夫妻共同债务,自导自演的“净身出户”。这实际上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还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置,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


如果夫妻双方为了躲避其中一人的债务,而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另一方所有,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双方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将应属于债务人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之中析出,用于承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个人债务。


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自导自演的“净身出户”,是企图通过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等的方式躲避债务,可以同时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双方当事人妨碍民事诉讼的行政违法责任。


二、 司法解释


1、夫妻因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形成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A、双方约定由一方清偿的债务,但为了躲避债务的除外。


B、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任何扶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筹资从事个人经营事务,其收入确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D、其它应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


2、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的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据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5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2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8条。


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男女双方的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如果一方愿意放弃所有财产,而将财产都给另一方,在法律上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财产分割应当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违法分隔财产的情况下,则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相关内容:

·一、婚前财产夫妻同意给孩子是否可以?
    一、婚前财产夫妻同意给孩子是否可以? 可以,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


·办了婚礼没领证算是结婚了吗
    办了婚礼没领证算是结婚了吗   虽然时代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文化也呈现多样性,但是很多人法律知识还是比较薄弱的,以至于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现在仍然有很多人结婚只按照传统习俗举行婚礼,认为夫妻关系就形成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那这种情况算是结婚了吗?是否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合法的婚姻关系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合理合法的...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行政不作为国家若是赔偿一般只会支付现金,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字眼。对此,这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是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其中第五款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通...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证据不足宣告无效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家暴了怎么办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格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自认而然的会发生不必要的矛盾。那既然发生矛盾,就会有相应的赔偿事宜。国家也为了能够更好的使用赔偿费用,更好的维护当事人之间的赔偿权利,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条例。但是,有很多人对该类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有所疑惑。那么,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格式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格式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二、军人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男女...


·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离婚时如何处理收养子女的抚养权
    1、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收...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1、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家暴报警之后,警察会留下出警记录,若之后发生更为严重的家暴侵害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可以为受害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申请人身保护令、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争夺也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2、酌情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但是前提是父母双方必须就此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


·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
    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 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 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 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是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问题的回答。 离婚后财产纠纷需注意...


·一、 当事人自诉重婚罪怎么办?
    一、 当事人自诉重婚罪怎么办? 当事人自诉的,可以到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起诉。自诉案件,要求自诉人出示对方的犯罪证据,自诉人出示的证据往往不能证明被告人犯罪。自诉人诉丈夫与他人姘居,并生育了子女。姘居不构成犯罪,非婚生子也不构成犯罪,必须有证据证明丈夫与他人重婚才能胜诉。 证明丈夫重婚的证据可以是政府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丈夫在档案中的家庭成员登记表,丈夫与他人举行婚礼的证据,丈夫在亲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