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梁柱节点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梁柱节点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规定 一、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预拌混凝土》(GB/T14902)等标准规范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二、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预拌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严格按照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三、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严禁使用超标海砂及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上文就是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梁柱节点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还给您介绍了新的禁止事项,国家标准规范。加强国家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利于建筑工程的实施,对房地产的房屋质量把控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一、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都无一例外的规定了职员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职员应得的加班费,根据计算基数的规定,在节假日可以享受三薪待遇,具体来说,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②休息日加班,休息...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当中水运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的水运工程的技术经济年来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很多新的技术成果的开发目前都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至于说水运工程质量上的验收规范,这是对水运工程修建的一个最基础的要求了。那么,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一、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些从事危险性比较高的职业的劳动者十分害怕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你没在意外事故发生之后,就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伤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主要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复发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工伤复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开销 (1)住院治疗工伤的...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一、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


·犯罪未遂工具对象属于不能犯吗?
    犯罪未遂工具对象属于不能犯吗工具不能犯是“对象不能犯”的对称。又称“手段不能犯”、“方法不能犯”。行为人使用了按客观性质不能达到犯罪既遂形态的工具、方法或者手段,致使犯罪未得逞的一种犯罪未遂。不能犯未遂的一种。以构成不能犯的具体原因为标准而划分的不能犯未遂的一种类型。如误把白糖当作砒霜投毒杀人,未能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工具不能犯。行为人使用了按客观性质不能达到犯罪既遂形态的工具、方法或者手...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五至十级伤残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一至四级伤残包括: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辅助器具费(义肢、假眼、轮椅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康复治疗费等。二、《工伤保险条例...


·月休2天不休算加班工资怎么算?
    月休2天不休算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尽管说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对于发包方和建筑方来说会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但是对承包方来说并不是说签订合同以后就可以一本无忧了,在某些情况下工程在修建过程当中,还是会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承包方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