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有的。按照《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我国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我国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的。在交通事故当中的相关人员,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赔偿义务。但是如果说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争议的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一、交通事故责任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购买汽车之后办理车牌就是我们需要去关注的事情,对于车辆来说车牌就好比是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上牌照的话车辆是无法上路使用的,车牌也方便了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管理,不过对于车牌有很多人有不一样的看法,所以会想要进行转让购买,那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不可以呢?一、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号是不能过户或者转让的,有明确规定。车辆过户,牌照归原车主所有,保留...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生活中,不仅经常出现汽车追尾汽车的情况,摩托车追尾汽车的情况也不少见。当然对于摩托车,有一部分我国是将其认定为机动车的,但有一些则属于非机动车。此时,就要据此来划分事故的责任。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处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为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接受治疗的医疗...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你的误工费...
·交通事故死刑的情况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刑的情况是什么?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
·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必须在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 (二)必须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 (三)必须是本人无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四)必须是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五)必须是本人负伤、致残或者是死亡的。按照这一标准衡量,秦某虽在上下班路线上发生了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但由于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目前尚无法确定,因此现在还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保...
·非法集资利息拒不上交会判刑吗? 在当今社会存在许多非法集资招募人会以各种方式获得大量资金,在骗取钱财的同时还获得大量非法集资利息,这样就已经触犯了刑法,因此当非法集资招募人存在违法行为时,司法机关会严厉查处。那么,此时拒不上交非法集资利息会判刑吗?让我们告诉你答案。 拒不上交非法集资利息会判刑吗? 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到不至于会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