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深圳土地使用费税的税率是多少


深圳土地使用费税的税率是多少


我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土地,按土地基准地价的高低分为6个等级,以所在土地的街道办管辖范围作为划分界限。其中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二级每平方米21元,三级每平方米13元,四级每平方米9元,五级每平方米5元,六级每平方米3元。


而在纳税地点方面,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余都是从次月起缴纳,如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地使用税将由申报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将会进行核实。如果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将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没有按规定期限办理土地使用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土地使用是需要进行缴纳一定额税费,需要缴纳多少根土地的性质以及土地的面积有关心,不可以不进行缴纳,不缴纳属于偷税漏税,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情节比较严重,需要进行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六安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我们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非常的快,所以需要建设一系列的基础设施。所以我们国家在征地的时候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其实各地区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六安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呢?《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文),对全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自2015年3月1日开始执行。本次省政府批准的六安市土...


·农村征地没看到任何文件,该如何查看征地批文?
    一、农村征地没看到任何文件,该如何查看征地批文?  1、向征收方索要。  不管是谁要占地还是拆迁,都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并且应该查看批准时间是什么时候,征地批文一般有效期是两年,过了两年就是失效的文件。  2、看看自己是否看过公告,签过字。  如果作为土地的承包人,没有征收土地报批前的土地现状调查文件上签字确认,那当地政府就不能上报材料,就根本不可能批准;当然也有...


·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怎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的方面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为了发展自己就必须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这是我们都理解的,但是征地的话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土地,利益肯定会有损失,所以我们国家有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的呢?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常州市天...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山东潍坊市2023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山东潍坊市最新征地补偿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而且,本身政府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修建起来的这些建筑都是服务于民众的,所以并非公益用地就可以无偿征收民众的土地了。但全国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上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二、征地补偿方案是...


·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些人可能以前对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是有偏见的,其实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不见得就是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需要去办理的,也就是我们修建了住宅以后需要的不仅是对住宅产权的证明,比如说农村的住宅依然需要有土地使用证来保护产权的完整性。可能有部分农户还不清楚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上面记载了土地的相关情况,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但是人们可能以为某些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注意点。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是有时候,一房二卖是有可能触犯刑法要坐牢的,因为这一行为是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一房二卖的情况比较多,但不是所有...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