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第一次吸食冰毒拘留多久

第一次吸食冰毒拘留多久

一、第一次吸食冰毒拘留多久

对首次吸毒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首次吸毒的一般不会成瘾,这个时候虽然也是会对吸毒者进行处罚,但相对那种成瘾之人,处罚就不会有那么重。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二年。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二、成瘾的吸毒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第2款的规定,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

1、治安处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2、强制戒毒。吸毒直接危害身体健康,毒瘾发作易引起心力衰竭而死亡,有的吸毒者死于全身腐烂。吸食毒品还易传染疾病,甚至遗传疾病。不少吸毒者也认识到吸毒的危害,但成瘾后却无力自戒。有的吸毒者虽能自我戒绝,但如隔绝不了与外界的接触,受人引诱就一吸再吸,以致不能自拔。所以,由国家强制将吸毒成瘾者收容起来,放置于专门场所,使之得到医疗和教育,最终戒绝毒瘾。这将有利于切实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外,还应予以强制戒除其毒瘾,进行治疗、教育。

3、劳动教养。《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者经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过程中予以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其毒瘾。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对吸毒者适当劳动教养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故意吸毒已经形成瘾癖;二是行为人因吸毒成瘾被适用过强制戒毒;三是行为人再次故意吸毒。只有行为人同时具备了这三个条件,才能适用劳动教养。之所以要规定劳动教养,我们认为是因为这有利于加强对吸毒者的思想教育和改造,因为劳动教养所实行边劳动边教育边学习的管理制度,将吸毒者投入劳动教养场所,使之在劳动教养过程中戒除毒瘾,从而得到身心兼治。

综上所述,很多人就是因为对吸毒是否成瘾有一些好奇心,所以才会存在第一次吸毒的行为,一般涉及到吸毒的行为那么就会有其他非法的行为增加,对于这一系列行为都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通常吸毒都是会按照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非法拘禁的类型有哪些 非法拘禁有什么类型
    一、非法拘禁的类型有哪些 非法拘禁有什么类型1、索债型。即为索取债务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为索取债务采取捆绑、挟持、扣押债务人对其进行恐吓或殴打,或较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从而达到偿还债务的目的。在我院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件中,此类性质的案件共10人,接近总数的一半,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为索取非法或虚拟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二是为索...


·怎样区别犯罪未遂既遂中止
    怎样区别犯罪未遂既遂中止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它可能发生在预备犯罪的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已经着手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的阶段。2、处罚不一样...


·p2p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
    网络贷款近几年以创新金融的名义运营,但您都知道网贷有很大的风险型。甚至,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来讲,网贷具有非法集资的性质,那么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下面我们以p2p网贷为例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的有关知识。 2014年4月21日,在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联席会议官员总结网贷有三种情况涉及非法集资: (1)理财-资金池模式; (2)不合格借款人...


·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可以吗?
    一、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可以吗?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


·认罪不认罚要怎么办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出行政诉讼,且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执法人员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执法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因素来考...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植物防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


·再犯同一样罪就是累犯吗
    不是。是否是累罪要看是否犯的罪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非法集资自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不作为犯罪当中具体分为了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相信看到这里,您都有点晕了吧。在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这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一、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


·集资诈骗罪犯罪构成特征
    社会发展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而且犯罪的人也在不断的增多,犯罪也包括很多种,有刑事犯罪,也有民事犯罪,其中诈骗犯罪就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犯罪构成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那么集资诈骗罪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您一起来看看。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特征:(1)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


·涉嫌入室盗窃罪可以保释吗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犯罪中的一种行为,按照规定不管入室盗窃是否既遂、盗窃多少财物,都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涉嫌入室盗窃罪可以保释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涉嫌入室盗窃罪可以保释吗 取保候审要看条件的,三年以下的一般可以取保候审的。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