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误工费是由意外事故当中的侵权人承担,尽管在交通事故中表面上来看误工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是像交通事故致死这样严厉的后果,多半都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额度了。对已经去世的被撞者来说,不存在着所谓的误工费了,而且肇事者很有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救助伤者或恢复交通秩序等原因,需对伤员、车辆的位置进行挪动的,一定要标好位置,以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 3、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或者拨打“122”电话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


·公司法股份交易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如果一个公司经营不下去,可能会涉及到公司的转让,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想到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股份交易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会知道,公司的股份交易转让就是通过工伤鉴定部门将公司的合法权益以及控制权交给另一个人来处理。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


·个人的社会医保怎么交?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逐渐富裕,国家对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保障问题越来越重视。现阶段,全国已经普及了家家户户购买社会医疗保险的意识。对于购买医保,很多购买者不知道办理步骤是怎样的,下面讲讲购买医保的相关条件,还有每个人的社会医保怎么交的问题。 一、什么是医保?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


·哪些条件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执行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职责,享有法律授予的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决权。如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劳动、交通、环境保护、卫生、检疫、质量监督、计量等等部门。这些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


·一、交通事故车辆保全与反保全是什么意思?
    一、交通事故车辆保全与反保全是什么意思? 保全是原告将你的车辆保全,你不能开走,你如果提供反担保就可以把车开走;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规定,依法扣留肇事车辆;扣留肇事车辆法定事由收集证据所收集证据主要表现形式《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由交警部门委托车辆...


·一、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飙车的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


·深圳社保要交多少年
    一、深圳社保交多少年在深圳,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达半年或一年以上,平时也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新的医疗办法鼓励用人单位为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非深户在职员工只要交了综合医疗保险,就会自...


·在我国,每年因为酒驾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一大半以上的
    在我国,每年因为酒驾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一大半以上的交通事故都与酒后驾驶有关联,酒后驾驶已经是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的主要原因。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很多人在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开车逃逸,还不承认是酒后驾驶。那么酒驾出现交通事故逃逸,如果不认可醉驾结果应该怎么办呢? 酒驾是违法行为,认定是否酒驾,必须以现场吹气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结果为依据,有证人证言或当事人承认酒驾的也不能作为认定...


·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众所周知,交警在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情况,对事故的责任做出相应认定,之后才能判断肇事者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而其中就有可能出现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时候,那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