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条法律规定是关于违规披露、不...
·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应当如何拟定? 如果,直系亲属因为打架斗殴被警察局拘留的话,是需要参与打架斗殴的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来亲自书写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的,那么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应该如何书写呢?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需要附加哪些材料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材料,供您参考。 現在公安機關都在實行執法規范化建設,處理打架鬥毆事件,應該在第一時間內給受傷者開具法醫鑒定介紹信,好為下一步的處理提供證據,你說的派出所不給你開法醫鑒定介紹信是不對的,應該向...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一旦生效就涉及到了执行的问题。那究竟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呢?此时还需要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问题。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
·起诉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会以什么来定罪? 起诉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会以什么来定罪?会以侵占罪来进行定罪,对于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
·吸毒未被拘留有案底么,吸毒的处罚 每个人都不希望有案底,因为这是违法或犯罪的记录。而且有案底会影响以后的工作,甚至生活。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那么吸毒未被拘留有案底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未被拘留有案底么 吸毒未被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 二、吸毒的处罚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
·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配偶吗 现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还不错,如今每个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办理信用卡,而且信用卡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但是现在用卡给您带来便利的同时,很有可能会出现信用卡诈骗案件,那么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配偶吗?下面我们就将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具体讲解一下。 一、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配偶吗 信用卡诈骗罪,很有可能会连累配偶。首先,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恶意消费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持卡人承担责任;第二,银行可以要...
·二审认罪减刑是否有相关依据 很多刑事案件之所以会有二审的这一程序,肯定也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某些行为是能够争取到法庭从轻判决的结果的,但一审的判决结果和律师所料想的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并且大多数提起二审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本身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承认的。那么,在我国二审认罪减刑是否有相关依据? 一、二审认罪减刑是否有相关依据? 有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被告...
·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时候,也是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而一般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此时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执行原判刑罚吗?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有些错误可能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些人就是执迷不悟,拉帮结伙以越狱这种形式来躲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已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越狱者和帮助阻碍监狱监管人员都犯了哪些罪行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