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当父母决定为自己的子女出资购房的时候,相关法律制度上肯定没有规定必须要进行公证,父母当时能够留下其他的出资证明或者书面协议的话,也能证明这套房子并不是买给夫妻两个人的。不过,进行过公证以后也是多了一层法律保障,还有,在房产证上就无需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了。


相关内容: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指人们在购买第2套普住宅的时候按揭贷款的第1期付款,根据近日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近日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2套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首付比例会上调,根据近日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至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至以往的1.3倍。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时候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那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


·借他人名义购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随着各地限购政策一出,不少人瞬间就不具有了购买房屋的资格,但此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又急需购买一套房产,于是就会选择借他人名义购房,需要注意这样虽然会得到一套房产,但实际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到底借他人名义购房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他人名义购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1、没有书面协议,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但因规...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三、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购买该财产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包括银行按揭贷款或向第三人的借款,无论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还是以双方名义所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善保存起来。从这可以看到,贷款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贷款合同丢了的话,一般只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就可以去贷款机构重新打印贷款...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2、抵押状态的房地产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需注销抵押后方能办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房...


·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在买房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政策有所了解,而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是不太一样的,会有细微的差异。那么,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呢?在武汉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武汉购房政策 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附:市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一、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债务承担合同因主体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一为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一为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参考文献一)从立法上来看,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前段的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


·农村房屋应该怎样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继承人需要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房屋继承不需要村集体成员资格。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